2007年3月18日一大早,我们从公安县赶到湖北省石首市。昨天晚上在和石首市民师代表黄老师联系时,颇费了一番周折。我告诉黄老师,我们大概上午九点钟到石首,他说他8点多正好送小孩上学,送完小孩后直接赶到车站等我们。我说:“你没手机,九点钟左右,你找一个公用电话打给我。”他支持说:“我年纪大了,怎么打电话呢?你这样,到车站后,你把你们的包顶在头上,我就看见你了。”见他坚持,我也只好答应。
上午快九点时,我们到了石首汽车站。下车后,我让随行的一个志愿者把包在头上顶一顶,他死活不肯。我只好把包顶起来,顶了一会却没有看到人过来。向周围一打听,石首市还有一个汽车站,在中心城区。我们急忙赶到中心车站后,见门前正好有两个民师打扮一样的人,上前一打听,正是黄老师他们。
在石首街边的一早餐摊上,我们开始了对黄老师等人的访谈。据黄老师介绍,他们也是在2002年“一刀切”时离开了教师岗位,当局当时没让他们参加“民转公”考试,给他们这批年纪大的人办了退养手续。现在石首有退养民师44个,教龄20年以上的退养金为360元/月,教龄在25年以上的,退养金为405元/年,教龄30年以上的,退养金为450元/年。
我问黄老师:“石首市是否有被辞退没有享受退养金的老师?”
他说:“有,只是我们平时很少来往,具体人数不清楚。”
黄老师等人退下来后,他们找到了中央和湖北省有关民师的文件,其中湖北省98(20)号文件明确规定,民办教师退休后,条件好的地区应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条件差的,民师的退休金至少不低于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正是为了争取这一合法权益,石首民师们几年前就开始了维权活动,他们很多次到市里、省里上访,然而当地官员总是找各种借口应付他们,如:“上级关于民师没有出台新文件,如果有了这方面的文件,我们一分钱不少你们的”。迫于无奈,2006年12月17日,石首市十位退养民师参加了荆州地区民师联合到北京的上访行动。
到北京上访后,问题不但没解决,回来后,各乡镇对这些民师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表面上话语非常客气,实际上是办老师们的学习班,对大家进行了“法制教育”、“信访制度教育”。
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石首电视台连续曝光了石首市近期的几起“恶性上访事件”,其中黄老师等民师2006年12月17日的北京上访赫然在列。该节目在播出时还点了黄老师的名字——黄材科,并指责民师们上访违背了信访条例第18条、第20条。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们极为诧异,感叹石首市对付民众维权行动真是做到了“公开”、有自己的“特色”。
访谈完后,我们想给老师们照张相,不过,他们拒绝了,看来他们还是有所顾虑。在和石首民师代表交谈期间,有一个陌生人始终站在我们身边,我们询问他有什么事,他吞吞吐吐说没什么事,但就是不肯离开。现在想起来,在我们离开石首到沙市后,马上被公安人员在车站截获,不知是否与这个陌生人有关。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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