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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裴国栋被以“寻滋罪”公诉 已绝食30多天         ★★★
河北承德裴国栋被以“寻滋罪”公诉 已绝食30多天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12-17 17:54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17消息:昨天,李威达律师在河北省围场县医院见到了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的河北承德访民裴国栋,获悉裴国栋已绝食32天,其寻滋案已被公诉至法院。
李威达律师说,仅案卷就4本, 390多页,他正在法院准备复制案卷的时候,裴国栋的儿子接到看守所打来的电话,说裴国栋肚子疼,在医院。其实这个情况在送达起诉书的时候法院就知道了,因为裴国栋从刑拘那天11月14日就开始绝食了,现在绝食30多天了,还被疲劳审讯,送到医院也10几天,鼻子里插着管子,灌食,人瘦的不成样子了,还便血。每天有4、5个人看着他。
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公诉书中载明, 2015年11月14日裴国栋被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21日被执行逮捕,12月1日公安局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9日检察院向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主要“罪证”就是政府和公安截访人员的笔录。其中还有裴国栋因上访被6次行政拘留和8次训诫的书证,及裴国栋和在京访民拉的“旗帜鲜明的支持香港人民争取民主普选的斗争”“公安乱法,欺善保恶”等发到维权网上的条幅照片。
根据以上证据,检察院认为裴国栋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根据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蒙古族自治县法院的唐法官告诉李威达律师,希望能和解,把公安局欠裴国栋的40万元钱给他,让裴国栋认个错,可以判个缓刑。
李威达律师表示可以帮助和解,但要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决定写出申请书,要求排除非法证据,并申请办案机关整体回避。因为公安机关和裴国栋有纠纷,是裴国栋上访案件中的被告。现在公安局即是当事人又是侦办机关,他们提取的证据不能作为提起公诉的证据,更何况270多页的证据都是政府机关人员的笔录。
相关报道:河北承德访民裴国栋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5/1121/13542.html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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