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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石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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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0-24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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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石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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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
年龄: |
籍贯:河南省洛宁县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河南省洛宁县上戈镇上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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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洛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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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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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关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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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洛宁大众医院(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精神分裂症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因被顶罪投入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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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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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5年5月30日,石粉荣从律师处获悉,她的弟弟在看守所被洛宁县刑警队队长王光辉等人刑讯逼供把腿打断致残,而警方却说是石花军在看守所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也就是在这次和律师的谈话中,石粉荣才知道2005年2月24日洛宁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杀人罪把石花军批准逮捕。
石粉荣说,没办法我和我丈夫就开始上访反映这事。2005年6月28日公安局通知我到洛宁县看守所办手续,我一看是取保候审就没签字,我弟弟没罪凭什么给取保?
后来洛宁县信访局的人才告诉我,2005年7月17日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把我弟弟送到洛宁大众医院(精神病院)去了。随后我找到医院,医院不让我见,过了一段时间才让见的。这我才知道我弟弟精神病复发症状明显加重,什么事都记不起来了,傻得不知道吃饭,瘦的只剩骨头了。医院说现在好多了,刚来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了,眼看着都不行了。
我找洛宁县公安局,问“为什么把我弟弟送到精神病院还不通知我们”,公安局的人说“让你取保接人你不取保我们就得自己想办法安排”。她还得知,石花军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之后石粉荣又多次找到洛宁县检察院和公安局,检察院给石粉荣的答复是“因为证据不足,案件已经退回到公安局补充侦查”。洛宁县公安局副政委则说,“石花军说不清楚事,要不然早把他判了”。
石荣粉认为是洛宁县公安局立功心切,为了达到结案庆功的目的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来拿她傻弟弟顶罪,公安局成了“公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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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qi/2016/0916/14939.html |
收集时间:201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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