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志愿者肖萧2011-5-12报道:2011年5月10日乐山中院在法庭驱逐拘禁成都链子门案辩护人冉彤律师一事。志愿者通过特殊渠道了解到:冉彤律师早在去年十月就已经向法院递交了相关手续,而法院故意不给冉彤传票,在上诉人陆大春的极力争取下,才勉强同意冉彤作为陆大春的代理人出庭,但却故意设置障碍,因此才有了后来的这一幕.
志愿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法律专业人士,这位法律人对此进行了评析,该法律人士痛斥了法院带头疯狂践踏法律,但对当今的司法局势表示无奈,也感到痛惜,他认为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并表示中国司法长此以往,再无公信力可言.这位法律人评析说:
1、法院不通知律师出庭是故意践踏法律。
乐山中院刘平法官早就亲自到成都向当事人送交了开庭通知,但就不给冉彤律师通知。反而要冉彤律师在未开庭前交辩护词。律师不参加庭审,如何写辩护词?就像法官不参加庭审,怎么写判决书?
2、当天发律师出庭通知故意践踏法律
依法律规定开庭应该提前3天以上通知律师。但冉彤律师交了手续,法官就是不给开庭通知。5月10日开庭前还一直给冉彤律师做工作要其不出庭辩护,拖延了很长时间。被冉彤律师严词拒绝后才现场填写发给律师开庭通知,不延期审理故意不给律师准备时间。
3、公开开庭突然变成宣判故意践踏法律
依法律规定,公开开庭的案件法庭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才能宣判。但法官为了不让冉彤律师发言,开庭后突然宣布案件已经进行了不公开审判现已审理终结(见法院判决第4页第3段)并直接宣判。通知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却突然宣布案件已审理终结,那通知律师开庭干什么?在传票中通知当事人是公开开庭审理,判决中却写的是不开庭审理,是不是牛头不对马嘴?
4、当庭驱逐拘禁律师故意践踏法律
冉彤律师举手要求法官解释为何开庭变成了宣判?法官接受了律师手续为何又不让律师辩护是依法履行职责。刘平法官恼羞成怒驱逐拘禁律师完全是疯狂行为,是为了让冉彤律师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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