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随即逮捕已一月有余,闻最近将被正式起诉。
刘贤斌,四川省遂宁市人,1989年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其后积极参加波澜壮阔的6.4学生运动,无私奉献于伟大的民主、自由、人权事业,先后两次坐牢共计十二年。2008年出狱后继续参加公民维权,撰写了若干篇公民运动方面的理论文章,仅此又面临牢狱之灾。
[我是刘贤斌]重庆市公民关注团十分关注刘贤斌案。
一、我们针对起诉书列举的所谓证据:刘贤斌公开发表的几篇文章,反复研读,认为其只是关于社会政治发展的学术半学术论文,再对照有关法律条文,认为其根本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四川省遂宁市警方无罪释放刘贤斌,我们表示持续关注!
二、我们对四川省遂宁市警方在刘贤斌被刑拘后,故意干扰刘贤斌妻子,故意恐吓刘贤斌未成年女儿的超出人伦底线行为无比愤慨,我们表示持续关注!
[我是刘贤斌]重庆市公民关注团
联系人:公民大学-李华开(重庆)
公民力量-梁共和(重庆)
公民力量-穆家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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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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