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消息:姜礼彬1980年在沈阳军区服役,1981年考取大连陆军学院,1984年毕业后在沈阳军区任排长。1987年转业回到湖北省阳新县商业局工作,1988年调入中国银行湖北省阳新县支行工作,1988年8月任阳新县中行兴国第一储蓄所副主任。
姜礼彬称,1991年10月,他向行长阮云根举报兴国第一储蓄所出纳员马坚韧贪污挪用存款20余万元,阮云根叫他不要管。1991年12月17日,阳新县中行向阳新县检察院举报姜礼彬贪污存款5万元等问题。当晚,阳新县检察院人员对姜礼彬进行抄家,并将其抓走,关押于阳新县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关押了三个月后姜礼彬得以出狱 ,但随即又被取保候审了一年零五天。1993年,姜礼彬被认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取保候审被取消。但阳新县检察院在撤消对姜礼彬的取保候审决定的同时,又向阳新县中行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姜礼彬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时间至今已过去了近二十年,姜礼彬说阳新县检察院至今不结案、不撤案,他还戴着“贪污犯”的帽子,生活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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