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魏香平
电话13459118685
性别:女
年龄:1997年时32岁
2023年58岁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
1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
0次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因为1991年开始上访,1997年9月2日我在福清市(县级市)乡下自己农田里劳动,镇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把我绑架上一部小车送到福清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公立医院)非法关押7天,,手铐脚镣铁链锁在病床上7天(有好心人拍照为证)。没有喂药。后来我不断和医生讲维权的合法性和维权的艰苦辛酸经历,感动了医生,在同情心的驱使下该院的郑院长找到当时的福清市市委书记(县级市)把我释放了。
送治日期:1997年9月2日
送治人姓名:东瀚镇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东瀚镇政府和派出所
送治医院名称:
福清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公立医院)现改名:福清市第八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
福清市龙江街道松峰村口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七天
接诊医生姓名:郑院长,陈某医生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没有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
我请律师进去拿病例都被拒绝(他们医生说如果被我拿到会被告死)
送治原因:
因为1991年开始上访维权,控告村长腐败,自己土地被侵占未获得合理赔偿。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全无下列行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自伤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否,无病史
是
否
最近一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1997年9月(同上)
送治日期:同上
送治人姓名:同上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同上
送治医院名称:同上
送治医院地址:同上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同上
接诊医生姓名:同上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同上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同上
同上
送治经过:
伤人: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