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门市委并傅德辉书记:
我叫闫森,是荆襄化工集团公司一名因工负伤后在原荆襄职工医院,现荆门市荆襄医院多次手术治疗中,多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后致残的一名原企业职工(早已失业多年)。
我深知您是人民的好书记,过去您曾为我的伤情及家庭困难多次关怀过也为此做过批示和亲自过问,我做为多次被受伤害者,终身难忘,但至今在一些领导的阻止下没有得到解决,在您百忙中再次打扰您,我于心不忍,无耐我重伤在身,为治疗伤早已负债累累,加之有年迈多病的父母,有正在上学的孩子都需要钱来生存,只有再次向您哭诉事实。
一、关于荆襄医院为我多次手术六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事实
过去我在不知道是因荆襄医院多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四处求名医治疗并上访多次,于2006年3月先后到北京积水谭医院、解放军(301)总医院,并找到全国著名骨科医学家、中国工程院卢世壁院士和他的学生王岩教授、周勇刚教授,在他们仔细检查我的病史和手术史时告知我是荆襄医院多次错误手术所致,也就是多次严重医疗事故所致,急需先治疗大面积多处的骨髓后再进行手术置换膝关节和股骨及椎肩盘等骨变处,但是这复杂的手术置换费用太高,我个人及家庭为治疗伤早已负债累累,一贫如洗了,并且人造膝关节和人造股骨植入人体后是有寿命的,一般是五至十年置换一次。之后我就用电话和手机短信的方式与您联系过,衷心感谢您一直关心我,在您百忙之中一再叮嘱我,以后不要再上访了,也不要再找其他领导了,只找市国资委官中国书记一人解决即可。我当时毫不犹豫就回到了荆门找到了市国资委官中国书记,官中国书记当时也了解我的一些情况,就联系荆襄公司胡杰总经理,在全面了解到我的真实伤情和家庭困难情况后,也十分同情于我,并且也很多次作过批示,要求荆襄公司胡杰经理给予解决,这已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直到今天也没有给予解决。之后我又很多次忍着伤痛苦苦地找官中国书记。多次衰求他把我当个“人”看,并且把解放军总医院骨科专家的诊断和意见及手术治疗方案汇报给官书记后,官书记严励的说:“你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医疗事故我官中国一分不少的赔偿你。”无耐我于08年5月才知道荆门市还有个医学会,在我多次申请之后,市医学会请示卫生局后才同意为我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书(结果)出来后一看,我发现在铁的证据面前与事实严重不符,医学会做了手脚,当时我就找到市卫生局藏顺德局长,藏局长看后知道问题严重,并告知我荆襄公司在04年改制时与荆襄医院内部定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有一条是改制前荆襄医院属荆襄公司职工总医院一切医疗事故和债权债务由荆襄集团公司承担,04年改制后的医疗事故和债权债务由荆门市荆襄医院承担,我的医疗事故是改制前发生的,按照协议应由荆襄公司来承担,并一再提醒我抓着医疗事故鉴定书上的一条,医方在手术过程中有过失行为要求赔偿,藏顺德局长还对我说:“如果你闫森信得过我,我来帮助你解决赔偿问题,但是不可能全部得到赔偿”。我深知自己要自知自明,根本没有要求全额赔偿意思,所以我当时非常感谢藏顺德局长并很痛快的接受他的建议,之后我在藏局长的亲自关心下,于08年6月23日下午2时30分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我的医疗事故赔偿协调会议》,由市政府秘书科谭洪星科长牵头并由他做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有市卫生局周庆林副局长、市卫生局医政科曾侠林科长、荆襄医院党委书记黎先仿书记、市国资委官中国书记也安排有陈庆华科长参加,荆襄公司胡杰总经理和何高峰助理及我本人共8人,在协调会上,在大量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庆林同志、荆襄医院党委书记黎先仿同志及医政科科长曾侠林同志都先后承认荆襄医院在多次手术治疗中有医疗过失行为,同时也客观的承认是多次医疗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及事实,但是荆襄公司胡杰总经理不予理睬,最后会议在不了了之的情况下结束,之后我又很多次到并苦苦的衰求市政府秘书五科谭洪星科长:谭科长只是很同情地告诉我:“我的官太小了,给你解决不了问题,请你理解”之类的话,再之后我又很多次艰难地找到市卫生局藏顺德局长、周庆林副局长、曾科长、荆襄医院的领导、荆襄公司胡杰总经理及市国资委的官中国书记,以上领导都采取你推我、我推你的回避态度,最后我又艰难地多次找官中国书记,我知道我治疗和赔偿问题最终都归官中国同志解决。
在我多次苦苦的衰求他之后,于09年3月16日上午官书记电话通知荆襄公司总经理胡杰安排荆襄公司助理何高峰同志、保卫处处长付代峰及科长段毅、廖二平等人,在官书记办公室开会,会议主要是官书记的意见:(1)只安排闫森到解放军(301)总医院手术治疗一次,不许有第二次手术治疗,不给闫森一分钱;(2)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问题闫森不到法院打官司不给闫森一分钱的赔偿。事到今日连官中国书记自己定下的到解放军总医院为我最后一次治疗的机会也不了了之了。
傅书记,说句实话,对于医疗事故纠纷,我不可能与荆襄医院打官司:(1)我重伤在身早已负债累累,打不起这个官司,因为我实在是太贫穷了。(2)一打官司我本人与党和政府的医院就成了很僵的关系,最后是没完没了。
二、关于我因公负伤、因治(多次医疗事故)致残,因残致贫,因贫至讨,因讨至(上)访后的“学习班”
尊敬的傅书记,我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对荆门籍的上访人员安排的是:要求各单位开办正规的法制法规学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件》的学习班,而荆襄公司对采取的是变了性质的学习班,非法关押、殴打、威逼等手段。先后非法关押拘禁我十次次共三百多天,期间于07年4月19日晚被看守(打手)王振华等两人惨无人道的打成重伤,三百多天里我的伤腿骨髓炎经常复发,荆襄保卫处人员都亲眼多次看到,也曾经给过一些消炎的口服药片,三百多天里我的身份证等所有私人物件被多次强行抢走等等,为此我不想再向您哭诉了。
三、关于荆襄公司破产在即,为了以后不再给您和市委、市政府添麻烦,就荆襄医院在为我多次核查。
2、恳请市国资委及我的原单位解决我近期手术多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日后多次手术置换费用和与此相关的经济赔偿问题及我的几点请求
在此,我首先表态,在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前提下:
1、有关我的情况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信访局、荆襄公司、荆襄医院及当地公案机关多次做过全面的调查,请求市委给予急需到北京解放军总医院进行手术置换治疗的全额费用约20万元。
3、恳请市委帮助我解决日后再次手术置换治疗费用及与此相关的经济赔偿费问题,市卫生局比我会算这笔帐,对此医疗事故的赔偿我不可能让政府和企业多赔偿一分钱:因赔偿金额太大。当然如果政府和企业有难处,做为受害人,我可以做出让步,对此请给予一个明确答复,亦暂不采取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的关怀。
妥否,请批示。
报告人:原荆襄集团多次被伤害职工闫森
联系电话:158721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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