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2日,黄维德等三游行示威申请人应福州市公安局之邀去福州面谈,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根据程序向有关双方送达了“申请集会游行示威协商通知书”,请双方协商解决。黄维德等失地农民再次重申要求福州中级法院依法受理他们提起的行政诉讼,否则没有调节的余地。 敬请关注。 公民维权网 2007年1月13日 附、申请集会游行示威协商通知书(福州市公安局)(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