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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王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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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2-26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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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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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58 |
籍贯: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乡杨寨村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村主任 |
案件发生地 |
宿州市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杨寨乡党委书记赵存信等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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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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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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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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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无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凤云,女,现年58岁,身份证号:342201195505189022。汉族,初中文化,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乡杨寨村,杨寨村第六届村主任。
事件起因是:1996年到2002年桃园煤矿占用杨寨村里集体耕地300余亩,已付补偿款300万元人民币,其中40万元人民币被杨寨乡政府强“借”,至今九年不予归还。还有260万人民币,被前村、乡两委干部挪用。乡政府还强行低价“购买”村里37.8亩耕地,闲置至今,被丢荒;并将村委会的财务公章及村委会公章以“乡里保管”为由占为己有。
2007年元月,王凤云带领10多名村民代表,向乡政府反映问题,乡政府党委书记赵存信却联合公安局、派出所,以 “煽动群众扰乱办公秩序”将王凤云拘禁15天,罚款1000元。
2008年,王凤云在北京日月星辰花卉公司打工。8月14日乡政府党委书记赵存信带领一帮人找到王凤云上班的岗位,将她绑架,蒙面关进一所不知名的黑屋里整整三天。
2008年8月17日,将王凤云押回安徽宿州市关进刑事二看守所。8月19日,刑事二看守所人员给王凤云戴一特大号脚镣,在宿州市主要街道沿街游行。之后将王凤云强行送到县医院“治疗精神病”,经医院检查王凤云根本没有精神病。又押回看守所关了37天,这37天中王凤云受尽了折磨,浑身是伤。赵存信及看守所人员怕王凤云死在里面,才释放。 |
案件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23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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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2-2-12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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