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赖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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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
年龄: |
籍贯:浙江省常山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住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山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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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常山县和北京两地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第一次:常山县公安局和球川镇政府
第二次:球川镇政府和球川派出所
第三次: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
第四次:昌平区霍营派出所
第五次:常山县公安局球川派出所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2012年3月5日
第二次:2012年10月25日
第三次:2015年4月6日
第四次:2016年3月5日
第五次:2016年3月8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2012年5月26日
第二次:2012年12月29日
第三次:2015年4月8日
第四次:2016年3月8日
第五次:2016年4月1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第一二次:浙江省江山市第四专科医院(精神病院)
第三、四次: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华一精神病院)
第五次:浙江省衢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第四专科医院两次均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中西医结核病医院诊断:中医诊断为颠狂症,痰湿内阻状态,西医诊断为精神障碍。
衢州三院全院专家会诊结果是偏执型人格障碍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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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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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12年3月我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附近被北京警察查出访民身份后交给浙江省驻京办事处,3月5日我被常山县公安局和球川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带回后,送到浙江省第四专科医院(精神病院),在里边被捆绑、打针、灌药。 5月26日我趁大夫不在,用吃饭的不锈钢勺子撬开医院的门逃离了精神病院,回到了建筑工地。
2012年10月25日下午又强行押回江山市第四专科医院。那时候刚刚是中共十八大会议前,一直关了我65天,同年12月29日才让我出院。这两次我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医药费是政府拿的。
2015年4月 5日8点半左右,在天安门广场准备乘坐地铁去北京房山区租住地时,在天安门地铁站因为走路很慢引起警察的注意,遭到盘查。当时我没有力气回答他的问话,被他打,我本来就头晕,经不起打,把我打晕后几个人把我抬到地铁站外就不管了,我的钱也被他们抢走了。我醒来打了多次110求救,没人出警,我就投诉他们不作为,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的时候警察来了,把我带到天安门地铁公交分局。到8点多钟也就是2015年4月6日早上,我被强行拉到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中西医结合医院)。在里边被强制捆绑、打针、灌药,4月8日天安门公交分局和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把我接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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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5)昌民初字17710号判决书中记载,天安门派出所民警核录信息确认该人系全国重性精神病人,随与当地政府(政法委书记)联系,当地称该人确实为精神病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及时接回,建议派出所送往精神病院救治,表示当地工作人员将于两日内接回。医院对其进行了诊断,中医诊断为颠狂症,痰湿内阻状态,西医诊断为精神障碍。
2016年3月5日到中西医结合医院询问当初是怎么诊断的,根据医学教科书的哪条规定?结果发生冲突,医院报警后昌平区霍营派出所民警出警,再次认定赖忠武有精神病被留在中西医结合医院继续治疗。3月8日球川镇工作人员姜玉林和驻京办事处的人将赖忠武接出医院,随后乘坐高铁6个多小时到达了浙江衢州市火车站。
赖忠武说,我一下车就被常山县公安局球川派出所的人拉上警车,还被他们打了一顿,抢走我8000元左右的现金。然后和镇政府的人一起把我送到浙江省衢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我看了一下时间是 3月8日晚上11点半左右。
3月15日衢州三院全院专家给我进行会诊,会诊结果是偏执型人格障碍。3月29日他们请来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郑教授给我会诊,会诊后他们让郑教授签字,郑教授拒绝签字盖章,并当着我和全院医护人员的面说,“任何一个人受了委屈都会有这种行为,我认为这不算偏执”!4月1日下午3点多让我出了院,我知道这是郑教授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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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jiuqi/2016/0814/147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