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5消息:乔变转是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访民,本工作室以前曾报道过她的情况(山西吕梁乔变转关于被杀丈夫的诉状 http://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041 山西吕梁临县“黑监狱”关押三名学龄儿童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078)。
今天晚上,乔变转的姐姐再次联系本工作室说,2012年11月14日十八大期间,正在北京的乔变转到了中南海上访,结果被抓。乔变转先在北京被关了五天后,被接回了临县,到了临县乔变转即被投进了该县看守所,11月19日乔变转被临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
乔变转的姐姐说乔变转在看守所里患上了肝病,三次昏死过去,每次都是去医院抢救后再关进去。
附乔变转的控告状和逮捕通知书:
控 告 状
控告人:乔变转,女,汉族,农民,住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石白头乡石白头村,现无居住(系本案受害人张奋明之妻),身份证号码:141124197004030048.家有三个孩子:张少杰、张少奇、张少伟,分别9、11、13岁。
被控告人:杨红红,男,汉族,农民,地址同上(本案主犯)
被控告人:杨平则,男,汉族,农民,地址同上。
案由:故意杀人
控告请求:
1、 强烈请求上级国务院两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该案亲自调查依法处理;尽快依法严格查出地方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的恶霸杨红红、杨平则故意杀人手持械具对控告人之夫采取惨无人道、丧失良知的法西斯暴行手段当场杀死。
2、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秉公执法,速将杀人真凶杨红红杨平则等人绳之以法;根据《刑法》第232条之相关规定杀人偿命的原则,应判处杨红红死刑罪立即执行。
3、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受害者家属乔变转及其三个孩子九年义务教育、高中、大学的一切经济费用,无房子居住的事由下级政府部门承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11年因三项整治建设石白头乡的薛增平乡长高建荣书记铲除控告人家房屋拆毁,不给予一分钱赔偿的起因。
2011年因三项整治建设,石白头乡的薛增平乡长高建荣书记在夜深人静之时趁我们不在家,他们驾驶高久平家铲车将控告人家临时房屋拆毁,房内全部货物被倒入河内,分文未赔。不久,薛增平乡长高建荣书记才把理应属于控告人的拆基地还给控告人。同年7月,控告人之夫在宅基地上盖起了房子主体,因无钱的情况下,连门窗也没有做,所以只好出外地打工挣钱。
而后,杨平则与薛增平乡长、高建荣书记互相勾结,阴谋策划,暗箱操作,在我家门口宅基地上非法建房子,并强行非法挡住公共消防通道行人过道,给控告人全家及村民正常生活,行人过道带来不便,广大村民纷纷向乡长和书记反映此事,实际情况杨平则不应该修建房屋堵塞道路之事,不给解决落实;反而乡长书记包庇杨平则,故知非要张奋明回家确认。
二、仗势欺人,故意杀人
高建荣书记多次打电话给张奋明,并叫张奋明自己承认同意杨平则在此修建房屋。我控告人在2011年8月9月回去两次找高建荣书记杨平则及干部都说与我们无关;他杨平则占亲戚关系在政府,谁敢为你说公道话。在第三次高建荣非要打电话给我丈夫张奋明2011年11月9日回家确认。张奋明回家说咱们家的宅基地另有过路行人通道,以手续宅基地为准,在还没有说第二句话的同时,杨红红早已准备好的铁锹将我丈夫头上凶残的猛砸,铁锹都折成了四段,张奋明脑浆崩裂,半个头部都砍掉了,遍地鲜血,当场死亡。见此情形杨平则又拿镢头朝我丈夫全身乱砸……真是心很毒辣……惨无人道,残酷杀死我丈夫张奋明……悲惨局面……从而酿成控告人母子四人失去家中顶梁柱,生活濒临窘境,雪上加霜,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沿街乞讨,孩子失学,侵害控告人合法权益;敬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看见此事开恩吧!为民讨回公道!三、加之残害控告人拘留关押,迫害三个儿童不能上学…… 本案的故意杀人杨红红、杨平则等人至今不移交司法机关严处,而上京告状的乔变转弱势妇女及三个儿童,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被杨红红等人故意杀害,从下到上找遍了地方三级人民政府所有单位,告状无门,于2012年1月8日赴京告状,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人员不让去国家信访窗口告状,多次被半路截访人员拦住送回当地威胁打击报复拘留。吕梁市临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公决字(2012)第000549号对被处罚人乔变转拘留的事实不能成立。请求上级政府公安部门撤销此决定书。可是当时在事故现场的就有石白头派出所叫彦荣警察工作人员,另外还有人民群众亲眼目睹在场,活活打死我丈夫的铁锹和镢头也被公安局取走。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合法人权不收侵害。中国是法治社会国家。为何全国各地至今都在保护这一批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犯的目的是什么?以上所述,敬请贵院、贵委高层领导对此案故意杀人犯杨红红(主犯)杨平则等人绳之以法,早日铲除黑恶横行霸道的真凶;能让全国人民稳定社会大局面,千千万万家庭安定生活,幸福安康!法治社会;委会受害者乔变转及三个孩子再也不受侵害,保护母子四人人身安全得到法律保护!
控告人:所有亲属及正义人士代诉
2012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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