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志愿者2013-1-9消息:延安志丹县永宁乡沙湾河村的村民胡小锋,在1月5日的晚上,不明原因的被甘泉县下寺湾林业派出所的干警和甘泉县桥镇林场的职工,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殴打至腿骨折断。时至今日,打人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受害人孤立无援呼吁政府部门,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以下为受害人的自述经过:
我叫胡小锋,今年26岁,是志丹县永宁乡沙湾河村的村民。 2013年1月5日晚上,我的一个朋友亲戚的车坏在了路上,我帮助朋友去给他的亲戚送一个车轮胎,在送完返回家的路上,当我们走到志丹县安条林场附近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两辆小车将我们堵住,下来四、五个人,不分青红皂白、二话不说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拳脚相加,把我打的遍体鳞伤,身上多处骨折,他们把我靠在一棵树上,几个人抓住我的左腿和右腿用力扭曲,将我的右大腿折断,打完后我疼的实在受不了了,哀求他们将我送到医院,到了第二天我的家人来了后,我才得知打我的人均为甘泉县下寺湾林业派出所的干警和甘泉县桥镇林场的职工。 目前我住进了甘泉县人民医院608室,至今打人凶手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我请求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调查这起野蛮打人事件,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
最新消息:在今天下午16时10分左右,志愿者电话联系了受害人,接电话者为一老人,自述是胡小锋的父亲。其在电话中告知本志愿者,他的儿子此时正在接受治疗,施暴方在6日送来了2000元钱以后就再也没人管他儿子了,对于具体是什么人施暴?为何施暴?......等等,目前均没有人来给予解释。
呼吁人:胡小锋 13891174363 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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