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1-1-20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民王小姐再次被父母叫来警察欲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后在王小姐的律师陈先生赶到进行交涉后,警察暂时离去。
获悉上述消息后,本工作室紧急联系上了王小姐,她和律师正在北京马甸桥东南的七天酒店内,王的父母也在。王小姐说,2007年她从国外回来后,因与父母不和,此前已三次被送往精神病院。第一次是在2007年,她被父母带到北京安定医院后,没经过门诊就被骗进了医院,这次她在安定医院内被“治疗”了二个月。2008年10月,王小姐在家中被父母叫来医生等人绑架到了北京回龙观医院,这次在里面呆了二个多月。第三次发生在2009年8月,父母再次拨打110将王小姐绑到了北京安定医院。今天我们在与王小姐的通话中,感到她的思路基本是清晰的,说话也较有条理。
随后,本工作室又联系上了陈律师。他表示,现在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父母天然就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成年子女,父母只有在法院认定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后,才能成为其监护人。像王小姐这样有行为能力,其父母违背她的意志强行将她送往精神病院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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