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晶银投资担保公司的普通债权人史丽娜。2010年7月27日晚7点多钟,我下班后,还没有来得及吃晚饭,就听到有人敲门,一打开门就看到几个陌生人;青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四男一女,站在我家门口。我一开门,其中有一矮个就硬要闯我家。我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要进我家?”警察竟然拿出传唤票和搜查证,我看后理直气壮地说:“我没违法,你们凭什么搜查我家?”我出门反手关上门,到楼下往东走,他们始终要我回家搜查,有个叫刘勇的强行拉了几次,都叫我气愤地反手抽走,没有让警察进门,双方僵持到10多分钟左右,他们只好叫我跟他们到了冶金街派出所,孩子也犟着跟车一起去了冶金派出所 ( 警察说:你在家上网吗?还到哪里上网,发贴煽动别人聚众闹事,有QQ号吧,你不说,我们也知道,通知大家到政府闹事,就是扰乱社会秩序,是不是法人功?有人指使吗?我们觉得你不会是主要领导,是代表吧?”
“在网上发表什么文章,在QQ上发通知就是鼓动大家闹事,因为你的通知,政府门前有很多人闹事”。你还真是重要人物”我觉得太可笑了,说:“谢谢你们抬举我!”他们又软硬兼施说:“省委大门也不是维权的地方?可以走正常渠道维权,请律师是谁去请的,到哪里去请的?是谁叫你通知大家闹事的,是徐晓薇吧?”我说:“没有人指使,是我们要自己的血汗钱,张满枝被你们打伤,你们说没这事,就在6月28日同样的一幕发生在省政府门前,是个省大院的家属,有六个警察打手,都成了随便打人的性质了,这该是人证了,张满枝腿关节腔积血水,天理公道在哪里?大家自发去的。”警察说:“徐晓薇要你们去,你们被她利用了!”我说:“都是债权人,想要回自己的钱,根本不存在谁利用谁。” 警察说:“你要知道企业里只一个法人代表,不管出了什么事都是法人的事,其他的人都不会承担责任,股权也自然归法人,你们要学法懂法,李炼红的股权变更是正常,段毅文是空手套白狼,公司的问题当然要由法人代表承担主要责任。”他们为什么如此包庇李炼红?当然是李炼红协助他们的高官出逃了大量资金了。难道办案期间,公司的资产被查封,经营活动被迫停止,股权变更却可以视为正常现象吗?段毅文被关在公安局,那么股东大会是在公安局关押犯人的地方召开的吗?真是天大的笑话!
接着警察们就轮流逼我交代是谁指使的,逼我承认自己的维权行为是非法的。我反复坚持:“我维权没有违法,我是合法的。你们凭什么传唤我到派出所?凭什么要搜查我家?”过了一忽儿,我发现逼问我的几个警察只剩下一人了。正奇怪,就听到“妈!快请律师来!”我女儿的叫声使我一惊,快去看看:几个警察逼我女儿交出家里钥匙。我女儿被警察围攻,又气又怕,我说:你们简直无法无天, 11点左右,警察一再强硬地要到我家里搬电脑主机,说:“完全可以不经过允许拿着搜查证搜查你家。”给我了一张“扣押证,说过几天就还回来电脑。”。我打电话让其他债权人帮我请律师来。警察说:“不许打电话,再打就没收电话”把我当成敌对分子对待。我说你们方向矛头指向我们,为什么不去对付贪官。为什么对我们投资人雪上加霜进行打击?搞走资金的李炼红却轻描淡写地罚那点钱,把几千万的资金,百姓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我就这样被公安局警察逼供一个通宵,不签名承认非法,就不依不饶。不承认徐晓薇开会主要负责人也不行,警察私闯民宅,通宵达旦地逼供,不按照他们的要求签名笔录,就不放人回家。这是什么行为?我事后想起当时的情景就气愤难忍。我要控诉他们滥用执法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权利的非法恶行!没有任何证明我有非法的事,强行拿我的电脑到今天都不还给我,明摆着是违法,我这没有最起码的人权人格,真成了电脑裸奔,家里大门不允许上锁的道理,为了一句话,扰乱我全家的生活秩序。几个人来围攻我家这没枪没炮的手无寸铁女人。
武汉市晶银投资担保公司债权人:史丽娜 2010年7月28日
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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