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接长沙异议人士消息:2009年12月2日,谢福林妻子金焰女士与谢福林辩护律师马律师取得联系,询问谢福林案件情况。
马律师表示,在本月2日其与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公诉科柏科长取得联系时,询问是否收到关于谢福林取保的申请,检察院方面表示本月1日才收到取保申请。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已在本月1日作出对谢福林、谢树林涉嫌“窃电”提起公诉,并于当天移送至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马律师随后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确认案件是否已经移送至法院了,法院表示本月1日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了,还没有确定主审法官。
有长沙异议人士对此提出几点疑问:一、取保申请早在两个星期前已经用特快专递寄往长沙,应该是24小时可以到长沙。为何特快专递在发出去近半个月才到长沙?是快递方面的问题,还是检察院蓄意拖延,以至到决定起诉的时候才签收快递。
二、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的办案速度为什么在本案件中如此神速,在本月1日对谢福林、谢树林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于当天移送至法院,又在当天才签收近半个月前由特快专递发出的取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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