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因提出“要人权不要奥运”被判刑五年的黑龙江维权人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给我们发来消息说,4月18日,她拿着反映她哥杨春林被法警电击的控告信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进行投诉,得到了该院主管杨春林案院长的接待。
针对杨春林遭电击这件事,该院长坦陈,这件事情是他们经过周密研究制定的,是他们允许的。该院长说,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就要镇压。
该院长还说了“如果共产党被推翻了,我们都干啥去?”等类似言论。
2008年3月24日,杨春林案在黑龙江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一审结束后,杨春林欲与母亲等家人说几句话时,遭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法警毛某电棍电击。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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