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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马胜芬到广州洪桥派出所门前抗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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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7-12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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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2消息:昨天,访民马胜芬女士顶着炎炎烈日再次来到广州市洪桥派出所门前举牌维权抗议,而该所民警却说她的轮椅阻挡了派出所的门。马女士回答说:“我有堵住你们进出派出所了吗?哪一个人因为我在这儿就无法进出派出所?派出所的大门这么宽我一个人就挡住了吗?你们想给我扣帽子?我曾经在省政府门前维权都没有人说我堵了门,这派出所小衙门比省政府还牛?你们如果认为我违法了,可以现在就抓我。你们派出所给我调出6月16日的监控录像看看你们怎么对待我们的?到底谁在违法?”(2013-6-16日,马胜芬与张圣雨到该派出所维权,结果被该派出所人员暴力殴打,张圣雨还被警察按到在地,致使其脸部出血。)
马胜芬用手机在信访办拍照,工作人员要求她删除照片。马回答说:“你怕什么,如果她用你的照片去做损害你名誉的事,你起诉她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普通人可以起诉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可以起诉普通人,这样才能体现人人平等。我总是不明白,政府执法部门为什么不让人拍照?你们派出所不是有要求公开你们的照片电话等信息的规定吗?你们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为人民服务还需要遮遮掩掩?”下午,马胜芬去越秀区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公诉洪桥派出所粗暴执法,致使她加重病情。
据马胜芬本人介绍:她的一系列侵权案件分别是:
一、2009年2月份,因为家乡政府建设水电站,我家属于被洪水淹没的范围,中央国务院发函到小榄镇雪人针织厂,要求我马上回家搬迁,而中山市小榄镇雪人针织厂拖欠我工资一年多,我没有路费回家,导致我家在无人搬迁下被淹,给我家庭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现在我无家可归,要求赔偿。
二、2月底,雪人针织厂还将我赶出厂。3月中,我到中山市东升镇祥兴制衣厂做临时工,2009年7月18曰提出辞工回家修房子,老板不同意我辞工,反而指使车间主管程思源打伤了我头部,留下脑震荡后遗症,要求赔偿,并依法追究凶手程思源和主使人的刑事责任。
三、我被打伤后医疔费用全部是自费,要求祥兴厂赔偿。并在中山市各信访部门到处上访,问题都沒得到解决,不得己才来到广东省政府伸冤想得到解决,却又被省政府门口武警民警打伤。之后因在省政府上访找领导解决,多次被中山市接我回去,东升镇荣兴派出所梁所长分局马杰法律中心曾出过鉴定书,确认祥兴制衣厂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等等。但是鉴定书没有拿给我,赔偿也分文未见。
2010年9月8日至9月9曰我来到了省政府上访找领导解决,广州市洪桥派出所何所长指使何某轩等多人打伤了我头、手、脚,还有抢我的银行卡、手机、钱,没有送我去医院治疗,又沒有鉴定我身上的伤痕相片,当时我一身都是伤,送我的人不知道名字、只记得他们的警号020254和021377,这两个人把我送到越秀区看守所,当时我不肯进去,他们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掐我的脖子,当时我被把我掐昏死了,抬我进去103仓、在仓里没有医我,痛得我昏昏沉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给我治伤鉴定书,我踉所有办案子的人都说过,还把伤拿给他们看过,为什么不给我鉴定我身上的伤和照相片,又不给我医治,十月份岑主管一起扭伤了我的手脚、还戴手铐脚镣不许我吃饭,想把我饿死,有钱都买不到东西,拉帮结伙欺负人,最后我要见检察院,才把我的一切事情告诉了他们,他们才11月13日送到武警医院住院,22日从武警医院拉我回到看守所。武警医院的病历本和鉴定书没有敢拿给我。那时候我还是痛得昏昏沉沉,有气无力全身发抖,他们打伤了我,如果我医不好,以后这样过日子,谁来照管我,我上有老下有小,谁来照看我老小。
上述各涉及渎职、故意伤害我的警员、武警以及他们所属机构及其领导人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行政以及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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