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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民董如彬案庭审当庭爆公诉方曾对其威逼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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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民董如彬案庭审当庭爆公诉方曾对其威逼利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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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7-02 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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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7月2日消息:云南公民董如彬(边民)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两罪,于6月30日、7月1日两日在昆明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边民要求公诉人集体回避,理由是公诉方上级单位某领导开庭前曾去看守所找他谈话对他威逼利诱:“如果认罪,两个月内让你出去;不认罪的话,判你七八年”!边民的申请被驳回!
2014年6月30日,边民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最一案上午9点开始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公开”审理,上午一开庭,董如彬(边民)便申请全体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方上级单位某领导开庭前曾去看守所找他谈话对他威逼利诱:“说是受朋友和大领导委托,“江湖规矩”所以不做笔录、不录音录像,只要认罪案子就能终结在检察院,不要相信律师。如果认罪,两个月内让你出去;不认罪的话,判你七八年,若泄露谈话内容“有的是办法收拾你”!当然,申请被驳回!
在接下来的指控边民发布虚假信息时,公诉方指控边民明知虚假信息而故意发布触犯法律,为证明这一点,公诉人大量举证试图说明边民不能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结果遭到边民当庭驳斥,说“不确信是真的”不等于“明知是假的”,公诉人的“二元论”逻辑是错误的”。
边民的辩护律师也针锋相对的提出:为了获取证据,有关当局让一位证人的询问时间从晚上8点多进行到次日凌晨4点多,约4小时后8点多又继续询问,辩护人认为漏夜连审让证人作证明显违法。检察官竟然说,其实问话时间只进行了7、8个小时,保障了证人休息和吃饭的权利!
经过两日开庭,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鉴于对自己清白的捍卫,边民表示拒不认罪。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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