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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链子门群体事件”在异地审理的背景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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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链子门群体事件”在异地审理的背景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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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8-27 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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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6年8月27日消息】2010年4月7日9时,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将要公开审理发生在成都中院,因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起诉的十名犯罪嫌疑人。
2009年2月23日清晨,四川省成都市经常聚会维权喊冤的百人,来到成都中院大门附近,头戴冤帽手举冤字,再用铁链拴住手,以这种方式在成都法院请愿抗议,要求中院纠正多年来给他们造成的冤假错案。
这个轰动一时的群体事件,被民间自媒体和海外网络称为“2.23链子门群体”事件。参与事件的每一个当事人,都因为中院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各种各样的行政、刑事、经济和民事纠纷,和对处理结果不接受的矛盾升级问题。街头抗议行为传开后,在中院自认有冤的各路人马,纷纷从四面八方加入进来,成为愿意以用街头抗议与和平请愿的方式,要求成都中院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中午工作时间段,成都中院负责人与其中某些抗议者进行了约见。当天下午,其中的部分人即被警察带走传唤。当天工作日结束后,剩余的几十号人自由自行散去。在后面的一个月内,十多人被行政拘留5天或者10天不等,还有8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事拘留。即为文章开头所说的公开审理一案,就是这个事件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
为什么同一个事件,既有接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又有被刑事审判的当事人?又为啥事隔一年有余才异地审理?原来是中央几个领导,从国内外网络得知这一事件后,马上下令责问地方领导这是怎么回事。四川官僚欺上瞒下,说“都是些刁民在无理取闹。”中央领导批示“若是无理取闹,该抓就抓,该关就关,该审就审。”
09年成都中院向上级汇报的结果,就是这些人,被抓了起来,关了进去。但是如何审理,却因证据不足、没有后果,就迟迟无法定罪,所以拖了一年又半年。如果放人,地方政府被动尴尬颜面尽失,甚至会在社会造成更大的效应,所以最后决策决定“由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接受行政命令”,无论如何也要“完成开庭审判”这个司法任务。这就是一错再错,将错就错一错到底的现在这个局势。为了一个谎言必须用更多的谎言,给所谓的和谐社会,埋下极大的治理隐患。
如今这桩荒谬透顶的冤错案件过去了18年,那些被刑事惩罚的群体事件当事人,从来就没有放弃持续抗争的行动。今年6月底在向中央第七轮巡视组投诉举报后,被北京最高层指定最高检、最高院列入督查督办,再将结果回馈给中央巡视组的督办案件。当年那些当事人,如今多次赶往四川乐山市检察院、市中区一审法院,还有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就虚假叙事、制作假证、销毁证据、滥权分赃等最新的证据和事实,要求给予新的处理结论和案情答疑等书面报告,以及如实认真呈报给北京最高层。
据悉,在跨区域办理本案的公、检、法权力机关,在责任和权力与他们个体都没有关联的新面孔前,公检法还有这样严重的问题,也是闻所未闻不敢置信。表面上高度重视,冷静后不予评论,进退上不知何去何从。至今没有考虑好怎么向上级报告,更没有想好对当事人、对法律、对事实真相,表现出真诚负责的勇气和智慧。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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