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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经租房业主林大刚上访维权         ★★★
法制宣传日经租房业主林大刚上访维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12-04 20:32

12月4日是中国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日),中国浙江台州“经租房” 著名维权人士林大刚老先生在台州政府有关部门法制宣传广场,胸挂标语进行抗议!“维护宪法尊严”“还我私有房产”。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林大刚私有祖宅被政府经租,他多年以来不断上访,持续遭到当地政府打压与长期监控。
   2009年6月,他控告浙江省建设厅后,遭到当地国保人员秘密逮捕,浙江台州椒江区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2月浙江台州中级法院对他免予刑事处罚,在被关押八个月之后将他释放。

林大刚出狱后,至今仍活跃于群体维权事业,支持一切维权人士及维权运动。

仅今年10月13日因其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声援著名维权人士王季勇、傅涛代理有社会影响的「经租房」诉讼一案,当夜被当地政府截回。

10月17日因其到北京建设部上访,次日也被当地政府截回。

11月3日,艾未未发出推文表示:借给我吧,赢了我还,输了我也还;林大刚说“从我被抓以后,也是国内国际的认识与不认识的朋友,为我慷慨捐款聘请律师,才获释出狱。今天我再生活困难,也要帮他,聊表一点我的心意。”

林大刚表示,为了维护我们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我们呼吁同胞们,控告违法犯罪行为并要向全社会公开;要对行政、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敢于说“不”。他呼吁民众要团结起来,铲除贪腐,弘扬正气,建设一个真正和谐、文明的国家。

为表达意愿,要求落实《宪法》原则,林大刚老先生一直留着长长胡须,直至政府归还其祖屋止,以彰显讨还祖屋私有房产的决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2011-12-4

以下是林大刚在法制宣传日的图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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