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肖青山(肖高升)1967年2月17日出生,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下厅村下江自然村45号 电话:13711910475
被举报人:广州市公安局梅花村派出所
举报请求:1、依法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2、责令被举报人的负责人向举报人及举报人的母亲书面赔礼道歉
举报事实:
2010年3月12日下午,肖青山在广州南方都市报社门口抗议,请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人大主任欧广源履行入党就职宣誓誓言时,广州市公安局梅花村派出所副所长黄国斯派民警将肖青山拘捕,在派出所副所长黄国斯态度非常恶劣,骂肖青山是傻佬,严重违反社会治安。同时不准肖青山:喝水、吃饭、上厕所、通电话……。警号:031434民警多次大骂肖青山:吊你老母……。为了不屈服强权,我大喊没有人权,并要求送市公安局或看守所,大概在晚上十二点钟,副所长黄国斯派民警给我做笔录,并要求我签名。但遭到我的拒绝,一直到早晨四点钟,副所长黄国斯看到我态度坚决,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就把我拉到偏僻的地方,将我遗弃在路边,上述问题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广州市公安局。
此致
各级人民政府
举报人:肖青山
2010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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