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亚芳,1967年3月5日生,淅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她是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的一名主管护师,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006年12月21日,钟亚芳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简称“浙医一院”)做甲状腺ECT同位素扫描检查。这个检查做过的第二天,钟亚芳即开始出现脱发、肌肉萎缩、双下肢肌肉僵硬、满口腔溃疡、白血球减低等症状。不幸的是,在钟亚芳患病十个月后,她年仅8岁的女儿钟知含身体也出现状况和不适。
上述情况出现后,钟亚芳即怀疑是浙医一院出了问题,但浙医一院却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2008年5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亚芳作出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浙江省某医院核医学科没有分别设立‘功能测定室’和‘核治疗室’,且注射扫描检查的锝和治疗骨肿瘤的锶均在同一个地点,不符合医疗规范,存在误注条件。钟亚芳在注射放射性药物的第2天,即出现四肢骨痛症状;5个多月后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异常,尿中去钾总β放射性浓度异常增高,与使用锶后的体内代谢变化相吻合。因此,浙江省某医院在对钟亚芳做同位素扫描检查用药过程中,误注了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如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接触到锶,则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钟亚芳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同年10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知含的鉴定结论为“体内出现了确定性的辐射生物效应;在出现症状的时间前后,受到过放射性核素污染”。
2008年12月29日,国内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对钟亚芳母女的案件进行了报道。面对这些证据,浙医一院仍然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为此,钟亚芳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也走进了维稳的天罗地网。
2009年10月1日上午,正在北京上访的钟亚芳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等人抓住。10月2日押回桐庐后,钟亚芳即被关进桐庐县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桐庐县公安局称之为“学习班”),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8—10人24小时看押,时间长达两个多月。期间的11月17日,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15人强制押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恐吓威胁下由该院进行了所谓的“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12月7日下午,桐庐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来到非法关押钟亚芳的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7102室,要求钟亚芳去医院“看妇科病”。钟亚芳当即被强制押上车,送到了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经妇科检查诊断为盆腔炎后,又被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及二名民警强行拖进该医院精神病病房。仍由桐庐公安局民警与卫生局人员看守,并加大了警力看守,而该院精神病医生并没有跨进关押“精神病人”钟亚芳的“病房”一步,钟亚芳也没有被服用过一颗精神病药物。
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作出《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指“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 钟亚芳当天便被送到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开始了她的精神病院生活。
被关进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之后,钟亚芳连续一个多月都没有睡上一个好觉。每天都是对女儿的思念和老父母的担忧,终日以泪洗面。关押期间,桐庐县公安局不惜花重金雇佣了当地的6名妇女 “照看” 钟亚芳,每人一月工资1800元,6人共计10800元一个月。
2011年7月22日,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度过了591天后,钟亚芳终于获释回了家,但她发现回家后并不自由,她二十四小时被人跟踪监控。
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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