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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退休干部举报高院法官枉法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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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5-10 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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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6年5月10日消息】2010年10月,四川资中县退休干部刘光彬退休之后,与也是退休干部身份的刘界龙朋友,用注资的方式合作合伙接管了资中县民营企业利丰木业有限公司。
几十年从事银行风控管理的刘光彬,自认为自己有很好的业务能力,对企业管理也应该是轻车路熟。但是接管公司后,才知道公司内部背后,还有深不可知的人事背景关系。其中就存在一家公司以往的债权人刘某的影子,向利丰公司索要一笔存在争议的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各有各的证据和道理,又不依不饶都不示弱,最后只好对簿公堂让法庭和法律来评判是非。
2012年6月,因为对财会业业熟悉的刘光彬过于自信,利丰木业公司在一审中,对诉讼材料证据和应对准备不足不全等因素,导致初战失利审理结果为输。代表利丰公司的刘光彬不服结果,上诉到内江市中院。由于准备和搜集的证据材料非常扎实,二审内江中院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全”作出重审裁定,指定高院进行重新再审。由于对手有强大的社会背景关系,重审中的事实不清、证据虚假、程序违规、审计出错、评估违法等诸多问题,被四川高院法官“曾某人”完全忽视,采信虚假证据、违反基本程序,做出不利利丰木业公司的(2016)川民再94号终审审理结果。
利丰木业公司的法人也是退休干部的刘界龙介绍说:不论一审还是再审,都忽视了所谓债权人“串谋签订《借款确认书》制造虚假债权”这个事实行为过程,而再审法官却偏听采信这个结果事实。认为高院再审法官“曾某人”违反了最高院颁布的“职业道德操作规定”属于“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渎职而是作恶这个事实。作出利丰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错误判决,直接导致利丰公司6100亩林权成为执行标的,造成民营企业重大财产损失。这个里面肯定还有更大的后台和背景。
利丰木业公司实际操控者的刘光彬认为“省高院曾法官明知案件存在很多疑问、很多争议,而且不顾案件还在再审审理期间,不管虚假债权、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硬将债务强行归责于利丰公司,作出利丰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错误判决,直接造成利丰公司破产和资产变更。整个过程就是赤裸裸的公开哄抢民营资产的帮凶和工具。”
2018年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省高院和高院执行局急功近利过于贪权,怂恿一审法院强行执行,再次暴露公然破坏法律的原则性行为,终于导致退休干部联手上访。经过四年不停地抗争喊冤活动,最后还是得到了《公开听证》的司法机会。届时将会安排有县人大、县政协、县信访局、县财政等权力机构组成的公开听证代表成员。
面对得到的此次司法权力和机会,退休干部刘界龙和刘光彬满怀信心的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委员会依法履职,严查被控告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能让违背了法官职业操守的法官逍遥法外,必须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蛀虫,还一个公道,还法律的尊严,保护司法的权威。”
本网将会继续关注案情发展变化的过程和结果。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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