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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衡水刘艳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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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6-16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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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艳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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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61 |
籍贯: 湖北衡水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农民 |
案件发生地 |
湖北衡水饶阳县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饶阳县政法委书记、时任乡政法委书记的武晓辉、饶阳县法院的赵俊梅庭长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1998年3月8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1998年3月26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衡水地区军人复退医院(精神病医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鉴定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强行注射药物 |
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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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河北刘艳娥被精神病十八天 “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获释
河北被精神病访民刘艳娥,是本刊见到的为数不多的被摘除精神病帽子的“精神病患者”。刘艳娥说,是她在精神病医院写下的一份长达10页,题为《一场冤案的始末》的上访材料打动了精神病院的大夫和院长,最终在被强制治疗18天后,医院以“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的一份检查结果,结束了她的被精神病生活。
刘艳娥,今年61岁,家住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吕汗村,因为和家住本村的饶阳县供销社职工刘彦周的果园承包合同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多方反映,要求依法改判。
1998年3月8日早上,刘艳娥应饶阳县政法委书记之约和政法委书记一起去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水中院)阅卷,当时和她同去衡水中院的还有时任乡政法委书记的武晓辉(现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和饶阳县法院的赵俊梅庭长。
到衡水中院后,中院的法官拿出了关于刘艳娥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卷宗,刘艳娥一一翻看并指出了庭审笔录被篡改的证据,即笔录的骑缝指纹位置被改动,在场人员均未作答。在返回的路上,武晓辉说要开车绕道深县去看他的一个同学,到医院门口刘艳娥发现这是衡水地区军人复退医院(精神病医院)。
赵俊梅把她带到医院的一个小院子里的一间屋子,进屋后,刘艳娥惊奇的发现,她认识的一深县访民李宝代(音)也在这,两人还没来得及交谈,一护士就问哪个是病人,赵俊梅指了一下刘艳娥,转身就往外跑,刘艳娥也随着她跑了出去。到医院大门口的时候,赵俊梅就已经上了还等在那的车上,车开走了。刘艳娥则被追赶过来的由院长带领的8个医生和护士拽胳膊拽腿的往回拖,衣服也被扯破,医院的大门也被他们插上了。
刘艳娥说,我看出不去了就往医院的大门上撞头,当时都不想活了,他们把我拖进病房,把我的胳膊、腿分别绑在床的4个角上,开始给我扎电针,我就感觉撕心裂肺的难受,连续扎了几次后,我就骂他们,你们有没有兄弟姐妹,你们也这样对待你们的亲人吗?
然而,刘艳娥的斥骂并没有唤回他们人性的复苏,刘艳娥被强行注射不知名的药剂,任凭她怎么呼喊、制止也无济于事,特大号的针管还是扎进了她的身体里。刘艳娥逐渐感觉意识模糊,但她没有松掉她一直提在手里的装有材料的袋子,在护士过来抢她的袋子的时候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那是我的证据。
刘艳娥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她越想越觉得冤屈,便开始绝食抗议,护士长见状赶紧给她松了绑让她自由活动并劝她吃饭,但此时,刘艳娥已经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大夫和护士还在一味的劝她吃药。
或许是武晓辉等人听说了刘艳娥的情况,赶到医院劝刘艳娥好好在这呆几天,把她的情况写出来交给领导看。这句话激起了刘艳娥心中的悲愤,她挣扎着写出了一份长达10页的上访经历《一起冤案的始末》。
医院的大夫和院长看到她写的这些遭遇后,表示了理解,在院方的督促下,在被强制治疗18天后,与3月25日武晓辉等人到医院把刘艳娥接出来扔在了路上。刘艳娥联系记者后返回医院,医院给她出具了“经检查未见精神异常”的一份检查结果。 |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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