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22日消息:异议人士梁勤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一年半有期徒刑。
7月22日下午梁勤辉的代理律师吴魁明告诉本网志愿者,他今天下午四点多收到广东省高院的电话通知,梁勤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二审已经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18个月有期徒刑,梁勤辉将于2016年8月3日刑满获释。
梁勤辉网名尖刀,湖南永州人,今年32岁,被抓前在广州做运输工,因为网络异见言论于2015年2月3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遭到逮捕,该案曾于2015年11月13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4月8号该案一审宣判梁勤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今日代理律师接到通知案件维持原判,梁勤辉目前被关押在南中国最大的政治犯集中营——广州第一看守所,按二审判决刑期计算,梁勤辉将于2016年8月3日刑满获释。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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