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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淦(屠夫)被指控十二条颠覆国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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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淦(屠夫)被指控十二条颠覆国家“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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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01-05 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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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5消息]本网获悉,1月4日下午,葛永喜律师收到天津二中院送达的吴淦案起诉书。当天,葛律师还到看守所会见吴淦。他在个人网络平台上形容“整个会见过程轻松愉快”。
《起诉书》取消了之前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只保留“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书》声称,吴淦“专门炒作热点案件”,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列举了十二个具体事实(即所谓热点案件)。
本网梳理发现,这十二个具体事实,均与公权力侵害有关,其中不乏轰动一时的公共案件。如第十二个提到的案件,事实上是乐平冤案,4人被控谋杀已关押13年,去年12月昭雪,已经出狱。《起诉书》隐去案件当事人,现重新整理,以便读者进一步查询:
一、2010年4日,福建福州市马尾一起诬告陷害案件。(福建三网友案)
二、2012年4月,福建福州市晋安区一起征地拆迁案件。
三、2012年9月,福建福清市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徐孝顺案)
四、2014年3月,黑龙江建三江一起对扰乱社会秩序人员行政拘留的案件。(黑监狱案)
五、2014年5日,湖南怀化麻阳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黄雨慧姐妹)
六、2014年5月,河南郑州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郑州十君子案)
七、2014年9月,北京昌平司法局行政处罚听证会。(程海律师)
八、2014年12月,云南大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陆勇民案)
九、2013年12月,江苏苏州一起因拆迁导致两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范木根案)
十、2015年3月,河北保定满城区一起敲诈勒索案件。
十一、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一起警察击毙袭警人员的案件。(徐纯和案)
十二、2015年5月,江西省高级法院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江西乐平四人“谋杀”冤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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