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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承志辩护律师收到《不允许会见决定书》         ★★★
朱承志辩护律师收到《不允许会见决定书》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05-25 19:07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因纪念林昭而被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被监视居住的湖南著名维权人士朱承志,其委托律师黄志强今天(5月25日)收到了苏州当局的《不允许会见决定书》。

据家属称,朱承志的委托律师黄志强于今天上午九时许收到了来自苏州当局的《不准予会见决定书》,其理由是“经侦查发现朱承志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准会见。

朱承志太太曾女士表示,她至今也未收到苏州当局邮寄的相关朱承志被涉嫌“寻衅滋事”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正式法律文书。手里仅有的一份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是苏州国保要求与其会面时带来的“复印件”。

令曾女士非常不解是,这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复印件上面显示日期是4月30日,复印件上面并贴有邮寄挂号信收据,按照这封挂号信邮寄出的日期计算,截至到今天以28天之久,为何至今她还未曾收到?

据悉,朱承志因上个月(4月29日)与衡阳平淡、南宁农定财、枣庄邵泽海四人结伴到苏州木渎镇灵岩山祭奠林昭而被苏州警方抓捕,其他三人被释放,而朱承志则被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监视居住迄今已失踪27天之久。家属及多位朋友曾前去苏州打探消息未果。5月22日,家属为朱承志聘请的律师黄志强前往苏州公安局寻找并要求安排朱承志,被苏州警方告知朱承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4月30日已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六个月,并以“同案嫌犯涉及国家安全需保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并称“会依法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律师问为什么没有依法通知家属,对方答复“已经依法邮寄送达”。律师要求看送达的邮寄凭证、法律文书等相关文件,均遭拒绝。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关于朱承志因纪念林昭而被当局非法拘禁的相关消息。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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