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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帆刑期已满仍被非法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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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08-29 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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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1年8月29日消息】河南邓州访民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上访,于2019年9月26日被刑拘,2021年6月2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目前,在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南阳市看守所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将其继续非法羁押在看守所。
余江帆,女,汉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2011年,因“南水北调”工程余江帆随同家人从淅川县搬迁到邓州市夏集乡杨河村居住。因为移民房漏水、墙壁歪斜开裂等问题,余江帆父亲余相林等村民写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邓州市地方政府关押在邓州市拘留所进行了26天的训诫,一个月后,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亲在训诫中心被非法拘禁遭殴打致死。随后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常年上访。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为上访,被邓州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次左右,并于2015年1月23日被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后,于2019年9月26日被邓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余江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说九点才开始释放,随后又以余江帆上诉,案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邓州市人民法院未开具释放证明为由拒绝释放余江帆。
随后,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办法官冀鹏翀联系,法官回复称下午去南阳市看守所办理手续,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拒绝开具释放证明。家人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查询发回重审裁定,法院却拒绝出示,律师同冀鹏翀法官联系案件情况,但法官以发回重审后不归本人承办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无奈之下拨打12345、12389等各类投诉电话进行投诉。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联系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看守所在不予释放余江帆,继续非法羁押的情况下,也拒绝告知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案号。
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邓州市地方政法机关却敢于顶风违纪,不仅未将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质量问题及其父亲被非法拘禁致死问题妥善处理,却一味的打击报复,将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审判决已经刑满的情况下,拒绝变更羁押措施,刑满后仍将余江帆违法扣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吁社会及媒体关注,对邓州市地方司法机关违法羁押余江帆的行为进行曝光并转发呼吁,万分感谢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联系电话:15517719075,17637788676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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