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大竹县水务局罗某(不愿说名字)与镇党委副书记张锡平,村干部:彭卓千、陈良万等多人,来到杨家镇,龙台村5组,与下环被征地的户主(村民)口头上交涉了几句,要占地修水渠,当时既没出示国土局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又没有与村民签订合同,4号上午,趁群众赶场卖水果走了(偷袭)一下子就挖了很远。强行施工,侵占耕地,毁坏果园林地数十亩,坟墓几座,常学成家的住房前已成悬岩,没有出路,挖断了饮水,整个险情十分严重。
群众多次找施工方签订合同,即如何赔偿,却无人理采。请求县政府无回应。群众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堵了借道路。2013年元月7号,水务局罗某,镇上主管张锡平,支书彭卓干村长陈良万等十多人,来队里所谓解决问题,在王庆全堂房开会,被征地户要求去看现场被拒绝。要求签订合同,罗某答群众没有资格要合同,并称“我们是2012年5月4日开始施工,10月8号跟村上和队长签的合同”但拿出来的却不是合同(附后)。
罗某还说:“赔偿问题,赔树就不赔地,不能双赔。如果你们要继续堵拦后果自负”。5月3日来口头交涉时,出示的2008年的文件,现在却是按2007年的标准算,政策不公开透明,暗箱操作。中央十八大精神要求农强农惠农富农,相关部门却吃农、整农、坑农,现在补偿的不足损失的十分之一。请求上级领导,发挥法律效力,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敬请全社会关注。
大竹县龙台村五组村民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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