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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刘新群离婚案诉法院滥权 法院称是“司法行为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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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刘新群离婚案诉法院滥权 法院称是“司法行为失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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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8-19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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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消息:刘新群是武汉市汉阳区桥机新村的居民,近日她专门来到民生观察工作室反映了她的冤情和诉求。
2000年5月29日,刘新群与丈夫朱德寿向武昌区法院申请离婚,当时二人拥有数百万元的资产,诉讼标的金额就超过三百万元,包括一建成材经营部。6月10日,刘新群即对包括该建材经营部在内的六项资产和帐户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并交纳了申请费用。但是,武昌区法院中华路法庭对这六项申请只采取了其中一项,导致被申请人成功转移财产。后刘新群自己就查到朱德寿转移了一百五十多万元资产,最终迫使丈夫给了她一半。刘新群还说,离婚没几天丈夫就又买了八间门面,刘新群认为这都表明丈夫存在转移财产之嫌。
出现这种状况,刘新群认为这与武昌区法院法官不作为、乱作为有关,特别她提出的六项财产保全申请,法院置之不理。为此,近些年来刘新群一直在告法院。历经多次上告、起诉、上诉、重审,武汉中院、湖北省高院都裁定武昌区法院在刘新群案中“遗漏诉讼保全申请事项”“对已保全的财产又在没有认真审查、核保的情况下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属司法行为失当,但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没有给刘新群造成实际损害”。
对于这样的裁定,刘新群不服,她至今仍走在上访维权路上,而上访又使得刘新群进了拘留所。

来随州的刘新群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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