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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控告辽源当局“会见当事人须开证明”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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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控告辽源当局“会见当事人须开证明”取得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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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12-31 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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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31消息:今日中午12时10分许,代理吉林省辽源市一起相关信仰案件的张科科律师,及他的律师同仁李仲伟、许付桂等人,接到了辽源市司法当局律管科陆科长的通知:以后该案律师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不再需要到辽源司法局开具证明。
据李仲伟律师消息称,湖北律师张科科,在近期代理了一起辽源公民“非法信仰”案。期间,张律师多次到辽源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都被看守所方面非法要求其到辽源司法局开具证明才让会见。
为此,张科科律师多次向该市的司法部门投诉都未获结果。近三天来,张科科及其同仁李仲伟、许付桂律师开始到辽源市的看守所、检察院、司法局等多部门进行执着的控告与投诉。随后,该市的司法部门律管科陆科长,也开始主动的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与协调,并陈述律师会见不应该设置“开具证明”的程序,不应对律师的会见权利进行阻碍。
今天中午,张科科、李仲伟、许付桂三位律师,终于接到了辽源市司法当局律管科陆科长的通知“以后该案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不再需要到辽源司法局开具证明。”至此,三位律师的顽强抗争,终于取得一定的进展。
据悉,在12月11日,湖北律师张科科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出庭为一名被指为“非法信仰案件”的刑事被告辩护时,在法庭辩论时说了一句“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后,就被旁听庭审的案件侦查部门的警察带走并拘禁了数小时。
事后,张科科在冯延强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要求面见院长,并向他表达如下诉求:1,要求复制当日庭审录像和庭审笔录;2,要求确认当日庭审无效,并要求重新开庭;3,敦促周凤武到检察院自首;4,启动免除周凤武的法官资格;5,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的人身安全权利。随后,他们又来到了辽源西安区检察院控告辽源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律师。最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接收了他们的控告信,并给他们开具了接收材料清单,期间,该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陈恒义表示,他们会将此控告转交给涉嫌渎职的相关部门。

上图为:张科科(右一)与冯延强律师到检察院控告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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