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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居民门继宝起诉移动公司被轰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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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居民门继宝起诉移动公司被轰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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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06-10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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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0消息: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居民门继宝5月17日上午到路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被轰出法院。
门继宝是因为使用的移动公司的网线莫名其妙的没有了,报修了好长时间移动公司也没人给修,门继宝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该立案法官以门继宝没有递交移动公司的发货票为由不予立案,门继宝与其分辨几句,法官把保安叫来把门继宝轰出了立案庭,说“网线没了报修不就完了。”
门继宝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节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他的起诉状里既是案件的当事人,又有明确的被告,既有诉求也有事实与理由,而且该公司坐落在唐山市路北区境内,属于路北区人民法院管辖,该立案法律条款并没有规定,要求立案法官审理起诉状之外的其他东西,故该法官是越俎代庖刁难控告人。
门继宝说,这是法官利用公权力刁难公民,他的言语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也侮辱了我的智商,还当众对我进行侮辱。
而且立案法官违反立案程序在先,在我立案当中所做的笔录等事项应当当众销毁,一律无效。另外路北区法院立案庭变相收取当事人费用,国务院规定的诉讼收费标准没有规定法律文书的传递费用由当事人出资,故此我向纪检机关提出了控告。要求法官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误工费、交通费、邮寄费共计269.3元的经济损失。
门继宝电话:15081597939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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