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22日消息:北京维权人士李美青起诉丰台公安分局和丰台区政府一案明天上午9点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
8月22日下午李美青告诉民生观察网,2015年12月22日浦志强案开庭时她前往现场围观并喊了几句口号,随后被警察带走,最后被丰台分局方庄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后来刑事拘留被改为行政拘留,李美青一共被关押15天。
对此李美青认为,自己在浦志强案开庭现场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丰台公安分局没有理由将自己拘留,所以获释后李美青曾对此事进行行政复议,但被驳回,于是决定起诉丰台分局和丰台区政府,该案2016年5月5日立案,2016年8月18日李美青收到丰台法院传票,23日将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美青介绍,这次起诉事项主要是要求丰台公安分局和丰台区政府撤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案定于2016年8月23日(明天)上午9点在北京市丰台法院5楼38庭开庭,李美青呼吁各位朋友有时间前往旁听学习法律知识。
北京市丰台法院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公交线路有969.458.480.483.531.839.83.958.998.特7路,地铁9号线七里庄站附近。
李美青电话18600995293

图为丰台法院传票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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