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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胜家兄就“寻弟被拘”提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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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02-20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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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2/20消息]人权活动人士孙德胜的哥哥孙金喜,今日(2月20日)向湖北蕲春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惩处施暴警察,并赔偿经济损失。
据悉,今年1月6日,孙德胜被国保警察从广州带回蕲春,软禁在当地一家宾馆内。得知弟弟已返乡但多日未到家,孙金喜于1月8日上午到漕河派出所询问,但对方拒不说明超期羁押孙德胜的理由。
一时激愤的孙金喜朝派出所大门踢了一脚,立即被三名警察打倒在地。在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民警李学峰仍然向他的眼部喷射辣椒水,并实施殴打。当天,孙金喜被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日。
本网1月8日曾以《孙德胜被软禁在宾馆三日、哥哥向警方要人被拘十天》为题,报道孙金喜被行政拘留,详情请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09/15369.html
以下全文刊出孙金喜《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孙金喜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7年4月
身份证号码:42116197704205718
联系电话:17771349804
住址:蕲春县青石镇公路养护管理站
被申请人:蕲春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不服蕲春县公安局(漕)行决字[201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撤销被申请人蕲春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蕲公(漕)行决字[2017]20号,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1700元(按照國家赔偿标准计算),并对民警李学峰进行通报批评。
事实理由:申请人于2017年1月8日上午8時半到漕河派出所找弟弟孙德胜,派出所民警拒不接待,不说为什么传唤孙德胜,公安局超期滞留孙德胜两天,我用脚蹭了一下派出所的大铁门,三个民警就上来拉我,并将我按在地上,民警李学峰在我失去反抗后还不断地向本人喷洒辣椒水,涉嫌故意暴力执法,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因孙德胜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传唤达两天之久。我得知在漕河派出所,就去问明情况,得知是网上骂了领导人,本人就随口说了几句,国家领导人就不能骂了,还有没有言论自由。这样就够成扰乱公安机关秩序?蕲公[漕]行决字[201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不全面,不公正。蕲春县公安局为了维稳,偏袒下属,作出的处罚决定,是违背了法治的精神。
综上所述,首先漕河派出所非法传唤孙徳胜在先,派出所不接待亲属的询问,故意激化矛盾。然后乘机打击报复申请人,故意暴力执法,还歪曲事实,存在严重的偏见,和暴力维稳的思维。请求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撤销被申请人的此项处罚。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1700元,并对民警李学峰进行内部批评教育。
此致
蕲春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孙金喜
2017年2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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