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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廷阁律师举报石家庄市律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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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02-05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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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1年2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北律师卢廷阁在2021年2月2日实名举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涉嫌侮辱、诽谤,并要求该律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卢廷阁律师称:“2019年12月15日,我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我“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却竟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我随即书面要求提供,但至今没提供。2020年11月份以来,又进一步限制我的执业权利,我只有举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讲个证据、法律呢?你个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我申辩、提交材料,我申辩、提交个啥啊?看这个调查,是市司法局批转的,律协要听话。那我就先举报到司法局,看它们怎么玩耍?呵呵!”
据悉,中共当局在2015年709事件中对上百名律师判刑、拘押、警告后,又陆续以吊销、注销律师执业证或强制解散律师事务所等方式继续迫害维权律师,河北卢廷阁律师也是“死磕”派维权律师之一,也多次遭到当局构陷打压。
2017年卢廷阁律师曾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2020年3月,卢廷阁律师因关注武汉病毒(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零号病人、公民记者处境等遭警方传唤,2019年也曾因为发起修宪倡议被强迫失踪。他当时正在代理余文生律师案。2019年12月14日,卢廷阁律师曾被当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传唤,扣留大半天才被释放。警方问他是否在网上发布过“ISIS(伊斯兰国)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等言论,但卢廷阁表示根本没有。2019年12月15日,卢廷阁律师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卢廷阁律师“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11月份以来,石家庄市律协又进一步限制卢廷阁的执业权利。
2021年2月2日,卢廷阁律师实名举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涉嫌侮辱、诽谤,并要求律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附:卢廷阁律师《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举报人: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电话:0311-87752442、87708118
会长:段林国,男、电话:13932193677
主管副会长:张继新,男、电话:13803371004
举报事项:
1、被举报人涉嫌侮辱、诽谤举报人,应依法监督查处,向举报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2、如被举报人已涉嫌违法、犯罪,则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事实过程:
2019年12月15日,我(举报人)收到被举报人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声称我“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成员:冯路钧、高文英、马晓晨,主办人:冯路钧),公然要对我进行调查。
我随后发出书面要求,要求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包括:什么不当言论?如何认定不当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要求20日内回复。但时至今日,被举报人没有任何书面回复,反而以此为理由,开始限制我的执业权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讲个证据、法律呢?你个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我申辩,让我提交材料,我提交个毛啊?你算个什么东东?
因被举报人不能提供指控我“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被举报人已涉嫌侮辱、诽谤我,并且是以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的名义,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名义,兴师动众地公开发文对我进行侮辱、诽谤,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已远远超出一般的侮辱、诽谤。作为律师,这是无法容忍的!
我执业20年,向被举报人交纳了20年的会费(每年个人会费1150元,律所会费10000元),作为养活了被举报人及其职员20年的衣食父母,不仅权利常常得不到维护,相反却受到了公开的侮辱和诽谤,执业权利也在受到进一步的侵犯,养之何用?对被举报人及其负责人严重变质、退化的行为,监督机关应当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立案惩处。同时责令被举报人及其负责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令其以此为戒,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为衣食父母们服务,绝不能“吃饭砸锅”。
此致!
举报人:卢廷阁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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