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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或被精神病 背后黑手是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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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日报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8-03-11 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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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日前下发新规,防止有疑犯利用「假冒精神病人」来逃脱法律制裁,同时要杜绝普通人「被精神病」而受到强制治疗。在新一届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各地政府人员严控访民上访,这一新规不仅间接承认访民、钉子户被关进精神病院确有其事,也证实在内地是不是精神病,大部分由权力决定而非医学鉴定。
「假精神病」多见于命案或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大案要案,主要是有人犯罪落网后装疯卖傻,弄虚作假,透过精神病人医学证明和法医鉴定,以逃脱法律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被精神病」则是对正常人的陷害与算计,将一个正常的人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属于野蛮迫害行为,十分恐怖;有的是被亲友、商业伙伴陷害,还有就是被某些权贵陷害,被人设计关进精神病院。
近年来,随着内地劳教制度的废止,正常的公民「被精神病」,成为地方政府维稳最有力手段之一,尤其是对付上访民众、异见人士以及拒绝迫迁的钉子户;每当国家有重大活动,部分不听劝阻的就会被关入精神病院,而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包括公安、政府人员、街道办、村镇干部以及各地驻京办成员。
精神肉体 备受煎熬
面对精神病方面的怪象,不论是装还是「被」精神病,实际都是权力在作祟。如果不是权力在阻挠法治社会,也不至于生出那么多的社会矛盾。如果不是司法鉴定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罪犯又如何能装精神病?如果不是司法腐败严重,官官相护情况普遍,寻求司法解决往往此路不通,百姓有冤无处诉,只能上访寻求公道,京城又何来如此之多的访民?
最高检新规在规范对精神病认定的同时,也暴露现行内地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并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收治精神病患者本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唯一标准只能是专业判断和医学鉴定,岂能由公安和政府官员来判定。其实,将一个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和误判死刑差不了多少。当一个正常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接受莫须有的治疗,其精神肉体人格遭受的煎熬,较之屈打成招、枉法裁判,恐怕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实际上,最高检新规只不过是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指引,并不足以整治内地收治精神病的乱象。规范司法精神鉴定,从公安移送前的强制医疗执行,到后期法院裁判及整个过程中的规范监督和违规惩处,都需要公检法司法机关联动,且每一环都要置于严苛而透明的公共监督之下,并让家属可见可查,才可令人信服。同时必须立法禁止地方政府等非司法部门介入,换句话说,无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身自由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首先应该得到保障。否则,人人都有住进疯人院的风险!
(来源:东方日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80301/00182_001.html 2018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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