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各级政府:
我们是六十年代初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将我们集体组织下放到本省京山、钟祥、荆门、潜江、宜城等县插队务农,现已返城的人员。
六十年代初由于“天灾”“人祸”,天下粮荒席卷中华。当时湖北省长张体学,市长刘惠农召开万人动员大会,号召市民响应中央号召,支援农业第一线,缓解城市供粮不足,并公开承诺:“支援农村三至五年,待形势好转后,有回城优先录用的权利。”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作为公民,为国解难也是应尽之责,于是我们积极响应号召,放弃城市工作和优越的环境,而后由政府统一安排到本省五县插队务农。在农村的岁月,支农人馨竹难书,十年文革,我们仍坚守农业第一线,披星戴月忙碌在田间地头,我们不知道三至五年到底是何时?改革开放后,农村面临分田到户,我们没有土地资源,因此失去了生活保障,于是我们被迫举家返城,政府只字不提优先录用,反而给我们扣上一项“倒流人员”的帽子,让我们过着无住房、无户口、无粮食供应、无职业的黑户、黑口的生活,经过长达十年的上访诉求,于一九九五年才解决我们的城市户口,此刻已是市场经济了,企业改制,计划经济退出了历史舞台,使我们无业可就,大部分人也失去了就业年华,二代人的青春献给了党的支农事业,也成就了一个非工、非农靠城市低保维生的弱势群体。
2010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序列,下放返城人员并列其中,必须自行缴费十五年最高达四万一千元,而且“只认身份,不计工龄”。我们认为不合理,于是向政府上访诉求。其它的下放群体回城后均按政策享受“下放农村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唯独我们只认身份,不计工龄,在农村三十年两代人的付出,如今回城后变成了什么都不是,三十年白白地付出了,省、市人民政府给我们的回答是:“精减压缩中央没有政策,我们不能解决你们的工龄问题。”我们更茫然了,更疑惑了。
带着茫然我们回忆一省之长的承诺,支援农村三至五年怎么变成了精减。俗话说:“承诺大于命,诚信大于天。”一省之长他代表党和人民政府,政府是民心的向往,民心是政府的基础,取信于民,言必行、行必果是我们党多年的执政纲要,六十年代政府的决定,今天的政府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带着疑惑,我们查找六十年代初的有关政策,找到了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61】460号文件[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精减的对象,“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一九五八年一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工,使他们回到各自的家乡,参加农业生产。原先就是城市居民的职工,不论新老,一般的都不精减。”于是我们更不知所措,我们是常住城市居民职工,我们没有乡,当初省、市政府是根据什么政策规定将我们精减,然后我们无乡,又集体安排到五县插队务农。
在地方政府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上书中央政府寻求真理。
一、省、市人民政府根据什么政策将我们常住城市居民的职工精减。
二、由地方政府号召我们,集体安排到农村三十年,我们由职工变成农民、由农民变成城市什么都不是的居民,二代人的奉献,地方政府“只认身份,不计工龄”是否合理、合法?
恳请中央政府有关领导示下!
武汉市下放返城人员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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