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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被红头文件钦定成“精神病”的江帆的经历         ★★★
[组图]被红头文件钦定成“精神病”的江帆的经历
作者:萧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2-05 22:08


 
在中国因上访被定为精神病的不计其数,因上访被市委下红头文件钦定成“精神病”的,江帆应该算是中国第一人了。
江帆女士是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医。
97年,江帆女士因维护公民合法权利(江帆女士前夫是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经常无故打骂江和孩子,后来发展到不让妻子和孩子回家,不给孩子生活费)找到前夫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中院刘春年院长明确对江帆女士说:“家务事别给领导找麻烦,我没有义务管……”
特别说明:刘春年09年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伪造干部录用文件,伪造毕业证、招工文件,为其亲属安排工作;在审判中徇私舞弊;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副厅级干部待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领导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是全国文明单位。          
在开封市各有关部门都不予理睬的情况下,江帆女士向开封人民的父母官——市委书记求助,可悲的是江女士求助无果反遭市委保安的毒打和凌辱。
开封市教委主任谢沛澍13903780591命令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校长肖瑞祥0755-83527518将江女士粗暴的从市委拖出,说:“她只要不死在市委,我们就没有责任。”
不堪受辱的江女士拼死抗争,以自焚的惨烈方式在河南省委门前向社会发出最后的控诉。当时被尾随的新华社记者救下,江女士的拼死反抗并没有让中共开封市委领导反省,反而激怒了他们。
97年12月3日,由中共开封市委下发汴办文[1997]57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指示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江女士为该校校医>,要把此事做为政治任务。要采取措施严密看护,防止江帆外出,必要时可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司法机关才有权申请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竟然由开封市教委代劳。更离谱的是,开封市教委于97年12月15日提出的申请,而江帆在97年12月13日就已经被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提前2天鉴定为“精神病”了。
鉴定书上的委托鉴定单位:开封市教委。
案由:上访案。
而鉴定原因则是“市领导指示”!
鉴定结论:偏执性精神病。
建议:住院治疗,严加看管。
《精神病鉴定》秘密出笼后,开封市委、纪委、法院、教委等多部门联手准备瞒着江的家人强行将她投进精神病医院,学校张纪平书记准备将她骗到学校再下手,精神病医院的车子停在学校门口,大夫带着电警棍在车内等她。幸运的是那天江女士感觉要出事,所以没有去学校,第一次预谋就这样让江女士侥幸逃脱了。
失手后,开封市委指使学校以到北京帮江女士请律师打官司为名,让学校工会副主席邵凤琴13849150676。和江一起进京,邵副主席每天向领导汇报江的行踪。随后,开封市委派专人、专车赶到北京,向国务院人民来访接待办谎称:“开封一精神病进京闹事……”诱骗国务院人民来访接待办将依法维权的江女士扣下,并用囚车拉到昌平非法关押了三天。
开封市委又下命令让学校把江从北京抓回后直接关精神病院里。(市信访局副局长程俊在电话中责问学校张纪平书记:“市委要求从北京回来直接把江帆送精神病院,你们怎么还没有把她送进去?”张说:“你们光说让学校送,将来她如果出来了,她会跟学校拉倒啊?”整个通话过程被我全程录下。)加上当时有北京记者的介入,开封市委才不得不再次搁浅把江女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的计划。
 2004年7月,江女士在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的援助下,把直接侵权的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医病院推上被告席(当时还未拿到中共开封市委的红头文件)。因有开封市委撑腰,主审法官焦世峰<13938630678>先是不顾江女士的强烈抗议,宣布不公开开庭,并将闻讯赶到的多家媒体赶出法庭。然后荒诞的要在2004年9月再次鉴定江女士7年前(1997年)是否患精神病。
江女士马上找到当时在开封的省政法委督察组,在交给他们一封举报信中写道:“八年前,在法制不健全的年代我被非法定为‘精神病’,八年后,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如果在法院这个应该最讲理的地方,我再次被非法定为‘精神病’的话,我就有了法定的杀人执照,大家都知道精神病杀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一个守法公民理性维权八年,最后被逼得以身试法那将是媒体很好的卖点……”
省政法委督察组马上出面阻止了龙庭法院准备再次将江女士鉴定为‘精神病’的荒唐行为。几天后再次开庭,龙亭区法院焦世峰庭长当庭宣布:院里决定不允许鉴定。并判决当年的精神病鉴定无效,让两被告为江女士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没有时间、形式和范围的界定),两被告承担给付江帆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驳回江帆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710元,江帆负担8900元。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连带负担810元。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龙亭区法院竟以江帆有钱就会进京上访为由,非法扣押江女士那少的可怜的赔偿金长达5年之久。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法委督察组长期、多人的关注下,2009年两会后,龙亭区法院才被迫交出被他们非法扣押的赔偿金和退回非法多收的诉讼费,但他们无耻地把此钱汇报成是他们给江女士的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国家财政拨款)。
 
江帆女士告诉志愿者:
因长期身心摧残,2000年底,我检查得知自己患上了乳腺癌。因多年上访一贫如洗,手术前我借了学校2千元钱,术后7天,我带着一尺多长未拆线的刀口就上班了。刚上班,校长就追着我还钱,并明确告诉我:“你如果上班就不允许请假,如果请假看病你就下岗……”看病贵、看病难是众所周知的,可我这个癌症患者的手术费和医药费十年后才报销,2009年底卫生局仅仅给我报销了三千多元。学校的老师自发给我捐了3千多元钱,学校竟然把捐款人员名单作为学校关心我的证据存档。学校竟把我当成摇钱树,现任校长庞琪13603781827。仅用学校的面包车三次去北京把被抓的我拉回开封,就向教委汇报他们为了维稳控制我花了15万元,教委痛快地答应给学校拨10万元。
堂堂中共开封市委,为了迫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且又无任何自卫能力的弱女,花费精力之大、动用人员之广、耗费资金之多、手段之卑鄙、性质之恶劣、时间跨度之久令世人叹为观止!16年来,年迈的双亲我无力照顾、年幼的儿子我无力保护,家没有了、健康没有了、尊严被践踏、孩子被毁。我蒙受着天大的冤屈,执法者颠倒黑白、违法者逍遥法外。我和我的家人经历了种种常人难以忍受的身心双重摧残,其中的艰辛和痛苦不堪回首。我的遭遇足以让每个有良知人士为之拍案,让每一位闻者心酸。人间的诸多不幸,冰雹般降落在我的头上,绝望与心碎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民告官的道路荆棘遍布,一个无权无势的弱女想向违法政府讨公道难如登天,讨回做人的尊严是我生存的唯一支柱。   
 
 
中共开封市委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已是不争的事实。开封市委市政府为了所谓的维稳,用种种卑鄙无耻的手段阻止江帆女士依法维权,每到敏感时期就派人24小时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截访人员肆无忌惮地采取殴打、抓捕关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付江帆女士。
2008年5月,江女士侥幸逃脱截访的监控赴京喊冤,开封市委恼羞成怒,驻京办官员阴明中到关押访民的马家楼将江帆带出,他一把拽着江的头发,将她拖到他们的面包车中,并用脚不停的踹江女士的腰部。把江女士带到黑监狱<开封市驻京办>后再次对她拳打脚踢,并威胁江女士:“早就该打死你了,告十几年了还告。”驻京办的另一截访官员对江说:“我们只需要花一万元钱,就可以让你永远从地球上消失”。当时发现江女士伤势严重,担心江死在他们那里,就把江抬上车拉到北京市南四环辅路处扔下后快速离去。
两个过路的好心人记下他们的车牌号并报警,开封市委竟声称没有阴明中此人,可阴明中当时是以驻京办官员的身份在马家楼登记后才将江帆带出的。当时的信访局局长程俊和市委副秘书长袁清云就不止一次地威胁江女士说:“国家主席刘少奇死在开封还不了了之呢,弄死你跟弄死一个蚂蚁一样,你就是告到联合国也动不了我们一根毫毛 ”。
2008年12月4日,江帆特意选“法制宣传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到法院要求立案。(此前江也曾要求立案,法院以种种借口既不立案也不依照法律规定7日内给出书面答复)。法官当时就恶狠狠地对江帆说:“你懂不懂法啊?市委是代表共产党的,共产党是不能告的”。
 2009年9月18日,开封市委派出几十个截访人员把江女士堵在开封火车站外5个多小时。最后,江女士被告知第二天开封市委常委、政法委黄道功书记亲自接待她。
第二天,在市委办公楼里,政法委黄道功书记13783998999。当着多人的面向江帆表示:“13年了,你的问题也该解决了,市里决定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我以人格担保,一定妥善 给你解决,希望国庆(60年大庆)前你不要再进京。”
江帆这一等又是半年。2010年4月,通知江帆去开封市委听取调查组调查半年的结果。调查组组长孟放13598768111:“首先明确声明,不会给你书面结果,只要给你书面结果你又会放到网上了。也不许录音,如果录音我们就不谈了。”
调查组调查结果是:
一、97年你说在开封市委被保安毒打、羞辱,逼迫你自焚一事。调查的结果是:当时不是打你,那只是“肢体接触”。
  二、你说08年5月2日,在北京被驻京办官员阴明中将你打伤并抛到郊外。调查结果是:驻京办查无此人。
  三、开封市委的红头文件确实违法了,但违法并不犯罪。那个红头文件属于个人行为,责任人袁清云已经死亡,责任无法追究。
  四、你说13年的迫害致使你身患癌症丢了半条命,我们按中国最高的赔偿标准——矿难,一条命20万。
 
江女士:中共开封市委的红头文件竟然是个人行为???十多年的迫害,中共开封市委不负任何责任?面对这样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我给黄书记发短信说:“开封市委滥用公权、侵犯人权,致使我多次被打、被关,市委向被害人道个歉真的难如登天吗?打人凶手阴明中是代表政府并有正规的交接手续将我从马家楼带出,大家都明白,他不可能人间蒸发而是市委有意包庇。书记,您说现在有不惜一切代价包庇那些禽兽官员的必要吗?今天的被动局面不都是他们造成的吗?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能和天灾人祸一个概念吗?竟敢大言不惭地用矿难的价格买受害人的命?这又是中国首例啊!书记,13年来,我家破人残,难道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和刑罚吗?他们就不要对我这个受害者进行赔偿吗?书记,恳请您让办案人用良知来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用计谋来算计我。
几天后,黄书记让维稳办赵主任通知江女士:“上次给你说的处理结果是违法的。我们要依法办事。你13年的上访费用,法律是不支持的,你患癌症跟案件没有关系,我们没有赔偿义务。”此时,建国60年大庆已经过去,开封市委又一次维稳成功。
 2010年7月23日,警察没有出据任何手续将江女士拉到开封市城西公安分局,扣留到半夜两点多,后又说拘留未批下让她回家。
 2010年7月28日晚,警察第二次将江女士从家中抓走(还是没有任何手续),在开封市城西公安分局扣留到半夜后,再次说拘留未批下让她回家。
 2010年7月29日,警察第三次到江女士家抓捕她,说市委特批必须拘留我9天。江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开封并向记者求助,政法委书记对记者提出抓捕她之事的提问予以否认。
 2011年3月6日,全国两会。江再次进京向人民代表求助,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开封市委竟然再次动用警力(2女、6男的强大阵势)跨省追捕江帆女士。(亲自指挥抓捕我的城西办事处书记李丽13937822228。是开封市人大代表,讽刺的是,人大代表竟公然动用警力阻止公民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
江帆:河南省、开封市的领导已经换了几任(今年5月份开封市市长、组织部部长因贪污腐败已经双规、市委书记调离。),可我的冤案仍然石沉大海,现在中共开封市委不是知错改错、把此案对党和国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是为了掩盖罪恶,对我的迫害步步升级。
2011年9月27日,江女士再次把红头文件、司法鉴定和2011年7月4日在开封市委被打伤的照片等多种证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新任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至今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
江帆:2011年10月2日,准备进京的我怕引起截访的注意,提前把背包让朋友带出,我也提前7、8个小时空手离开家,刚走到院门口,一群在那打牌的闲杂人员一轰而起,登上早已准备好的几辆汽车尾随在后,看到无法脱身,我赶紧电话告知朋友我的处境。随后,我和朋友骑电动车往偏僻的小路上跑想甩掉截访,最后还是被两辆汽车堵在中间无路可逃。更让我感到悲哀的是,把我追的无路可逃的竟然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
2012年1月1日,心灰意冷,绝望至极的江帆身穿状衣,携带传单和汽油到天安门城楼下,准备以自焚的惨烈方式最后一次鸣冤,那天天安门前人山人海,因不愿伤及无辜,江女士从人群中挤出,把自己曝露在离人群1米多远的空地上,因没有人群的掩护,江女士在短暂的瞬间完成了撒出传单、浇上汽油,江女士很快就被众多便衣扑倒在地,随后被拖离天安门。
江帆:2012年1月14日,开封一个叫尚海涛的新访民也在临近春节的几天前,在天安门也绝望地以自焚的方式鸣冤,烧伤后被弄回开封,开封市委为了封锁消息,把他单独隔离,医院仅有个别医护人员在必须的治疗时可以接近他,平时有武警看守防止外人接近。
 
 
江帆说:我坚信党委不可诉这种怪事,不可能长久的存在。《责任侵权法》早已实施、《精神卫生法》也已颁布。胡锦涛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
温总理多次强调要认真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渎职侵权案件。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让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人民日报社论:《教育基层政府要有错就改》。可中共开封市委仍然能肆无忌惮的将违法侵权行为持续到今天,这是怎样一个残忍、暴虐的政府?在开封是官欺民可以、民告官违法。你敢告我就打你、关你。民有理,官有权。天高皇帝远,谁也奈何不了我!开封的“和谐”带着浓浓的血腥,是靠强力打压和暴力维持的。那些基层官员应该明白,暴力下的维稳不会长久的。希望迟到的正义尽早降临,让邪恶的灵魂停止作孽!愿这个世界少一份黑暗和凄凉,多一份慰籍和希望!
                         
江帆手机:13937898367  13623782982
 
志愿者萧容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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