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玉是辽宁省鞍山市钢铁公司的退休职工,今年70岁,住鞍山市铁东区站前办事处中天社区。1966年,张永玉曾出席鞍山市钢铁公司技术革新能手大会,是报纸上有名电台上有声的人物。
1979年,张永玉前妻陈素芹因生活作风问题与他提出离婚官司诉至鞍山市铁东区法院。铁东区法院民庭庭长王化东在未经履行调解的程序下就判决他离婚。张永玉当时在庭上对此进行了反驳,并披露了王化东违反法律规定,在审理期间将案件卷宗透露给陈素芹的弟弟陈永福看。在随后的时间里,张永玉一直反映此事。
张永玉说,此举引起了王化东对他的打击报复。1979年11月3日,张永玉正在鞍钢生活管理处维修队改革面机时,生活管理处保卫科长周世义等人突然过来将他绑起送往了鞍钢精神病院(小岭子精神病院)二病房。病房医生于志发要张永玉的门诊病志和门诊转院手续结果没有,当时就拒收。
张永玉事后了解到,要将他送进精神病院的正是铁东区法院王化东。11月3日当天见医院拒收,王化东即叫鞍钢生活管理处副队长白素芹去小岭子精神病院补办入院手续。白对医生说:“我处的病人病得不省人事,不能前来门诊治疗,我是患者单位领导,又有法律会诊与判决,错了我负责”。随后,王化东还通过陈素芹找到陈同事王吉珍的丈夫——小岭子精神病院副院长季某,最终让张永玉入了院。当时接诊医生杨医生被迫签字时故意载明“未见病人”的字样。
入院当晚六时许,该院王院长、病房主任张吉田和医生于志发对张永玉进行了会诊。会诊后张吉田说:“你记忆清楚,哲理性强,我不能说你有病也不能说你没病,说有病我们没发现,说你无病法院给你绑来了。所谓法医会诊和法律判决我们无权推翻,只能是谁给你送来,由谁接你出院”“你人在医院就得按医院规章办事,住院就得服药。不服药锁在病房里是拘留,我们无权拘留你,有权强制你服药望你配合”。最终,医院给出张永玉的精神分裂症(妄想型)的结论。
就这样张永玉在医院内被强迫吃药,一日三次氛乃近、冬眠灵、非那纲等药。长时间的药吃下来后,张永玉感觉四肢难受极了。吃药醒来再吃药,吃得难分白天黑夜,全身浮肿起刺闹疙瘩,眼发直,看字双影,腰弯腿勾胳膊下垂,手不好使嘴滴口水。
张永玉在小岭子精神病院一关就是179天,最后实在忍受不了了,他二次自杀。见到要出人命,张永玉才于1980年4月25日走出了精神病院。出院后张永玉继续吃药,不过不是吃治精神病的药,而是吃恢复身体的药。
身体稍有恢复后,张永玉就开始了长达三十年的上访,至今了仍走在上访路上。2011年7月上旬张永玉接受本工作室采访时,我们知道他早已又娶妻成家了,张的思维给人感觉也是很清晰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1-7-18
附:张永玉的申诉书及“病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