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上午10时,受湖北省6,823名企业军转干部原告委托参与行政诉讼的三名全权诉讼代表,前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依法呈递对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竟然遭到省高院断然拒收!
省高院负责接待原告代表的有:立案庭邵庭长、行政庭张庭长、审判庭傅庭长,另有书记员等两位工作人员。正式接谈自上午十时十五分开始,至十一时四十分结束。
首先,三位原告诉讼代表简要陈述了对人保部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同时,对省高院受理此案提出了希望与请求。
三位庭长听完原告诉讼代表的陈述并阅读《起诉状》之后,先后都讲了话,其讲话要点归纳如下:
1、企业军转干部的问题,我们都有所了解。我们只受理具体行政行为侵权案件,不受理抽象的行政行为侵权案件。你们所提的诉讼请求是属于抽象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受理。
2、国务院各部门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也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不能对其所出的政策作出评判。中国与外国不同,外国是三权鼎立,有宪法法院,可以查、判,中国不行。中国只是一般的法治国家。
此外,三位庭长还针对代表提出的如下问题,逐一作了答复:
1、如果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违法,该由谁来管?
答:还是通过行政部门解决。解铃还需系铃人。
2、最高人民法院让我们按法律程序先向省高院提起诉讼,
你们居然连我们的《起诉状》都不接收,我们岂不是又被“忽悠”了?
答:我们没有接到最高人民法院这样的通知。
3、三位庭长所讲的是只代表个人意见还是代表省高院的答复?可否先收下《起诉状》让院领导过目,或仔细研究一下再作答复?
答:我们上下意见是一样的,精神是不会变的,没有必要收下《起诉状》。
4、既然省高院不接收《起诉状》,能否给我们出具一个便函说明一下情况,好让我们对六千八百多名原告有个交代?
答:因为你们所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所以,没有必要出具任何文字的东西。不是不管什么人来、不管什么问题都要出具文字凭据的。
最后,代表们对三位庭长的答复表明了态度:对省高院居然连《起诉状》都不接收的做法,甚感不解和困惑!慨叹——企业军转干部的冤屈,该向谁人能申诉?!该到何处可伸冤?!显然,企业军转干部今后的维权之路将会更加艰辛!然而,我们决心加强团结,矢志不移,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的人事政策,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为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和相应待遇,前进、前进、前进进!
我们企业军转干部一定能取得维权的最后胜利!
2010年9月13日
(根据记录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