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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延兵::对身穿法袍不懂法的山东高院法官张洪斌的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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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延兵::对身穿法袍不懂法的山东高院法官张洪斌的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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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延兵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6-20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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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乔延兵,男,49岁,汉族,党员。身份证号码:37060219661001161X。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上夼西路付131-6-3号。联系电话:18854579955.
被投诉人:张洪斌,男,山东省高院法官,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77.电话:0531-85699999,0531-68889225(张洪斌办公室电话)。
投诉事项: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投诉请求:1.审查被投诉人的法官资格;2.立案审查投诉人的申诉案件。
投诉事实与理由:
2015年1月28日上午10时许,投诉人在被投诉人张洪斌处(B103室)递交了申诉材料,被投诉人张洪斌接受材料并答应转交烟台合议庭审理。
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9时许,投诉人第六次到被投诉人处(B103室)询问申诉案件办理情况。接访人刘艳华(女)法官打开电脑查询后,告之:你的材料没有转交,属于非正常现象,下周张洪斌值班,具体问题问他,你再来吧。
借鉴琼高法【2001】83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申诉案件的处理规定》的通知之第十六条 申诉案件的复查期间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查期限自调齐全部案卷由主审法官签收次日起计算。可知,被投诉人属于典型的身穿法袍不懂法的“任性”法官。
此致
投诉人 乔延兵
2015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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