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09-02-21发布
武汉李文佑上访遭压伤送医 随州望城岗拆迁户请愿
湖南下岗教师捡破烂住桥洞持续在京上访四个多月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失地农民集体请愿后多人遭传唤
西班牙记者采访劳工受阻 随州电视台采访刘飞跃被拦
湖北电力八百退役士兵未获安置 甘肃士兵致两会公开信
附:湖北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退伍兵家长的紧急情况反映
附:大唐甘肃公司2004—2008年退役军人致09两会的公开信
武汉李文佑上访遭压伤送医 随州望城岗拆迁户请愿
民生观察获悉,今天上午,武汉私房业主孙明明、李文佑等近二十余人到武汉市房地局集体上访,要求解决他们(她们)的私房在上世纪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及文革期间被无偿没收的问题。由于访民们今天又未获官方的正式答复,到上午大约十一点二十左右,武汉市房地局一位阮(音)姓处长开车从该局地下室离开时,李文佑上前试图拉住该处长并拦截其座车时,该处长座车继续前行,将李文佑脚压伤。
李文佑受伤后,现场访民随即报了警,李文佑随即被送到武汉市第六医院治疗。
民生观察此前一直关注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征地拆迁的情况,今天上午,望城岗村一、二十户拆迁户集体到随州市政府上访,抗议安置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从2007年开始,在将全村三、四百户居民房子拆除后,划出地皮建安置房,所有的安置房的地基均由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挖建,地面建筑部分由村民自建,部分由开发区统一建造。不管是自建还是统建,现在建好的房子都出现炸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已搬进安置房的部分村民的房子竟然出现漏水现象。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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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岗教师捡破烂住桥洞持续在京上访四个多月
中国下岗教师冤案录之三
周光宏原是湖南省武冈市的一名公办教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因违反所谓“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回家,失去工作后被社会边缘化,几十年来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成为无人管人员。为此,性格倔强的他不得不和当地的下岗民办教师走到了一起,并成为当地下岗教师的主要维权代表。2008年10月10日,周光宏和邵阳地区蒋祥生等多名下岗教师从湖南来到湖北随州访问民生观察工作室,在随州我们的会面被随州警方驱散后,周光宏等人就北上到了北京。期间,我与他多次联系,他都告诉我他还在北京,和他在一起的还有蒋祥生老师,二人四个多月来一直滞留在北京,直到2009-2-13日蒋祥生被抓回邵阳县。民生观察对全国各地的下岗教师的上访活动多有了解,但像周、蒋二人这样持续在京上访达四个多月的很少见。2009年2月16晚,民生观察刘飞跃对仍在京的周光宏老师进行了专访。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周老师,听说蒋祥生老师刚刚被从北京抓回湖南了,你知道他是怎么被抓的吗?
周光宏(以下简称周):当时我和蒋老师租住在通州一地下室内,大前天(2月13日)我出去买点菜回来,发现好几名北京警察闯进了地下室,他们在检查蒋老师的身份证,随即将蒋老师带走了。我见状赶紧跑了,后来打听到蒋老师被交给了邵阳来京人员并被押回了湖南。
刘:你现在住哪儿呢?此前你们一直住在地下室吗?
周:我现在不敢再租房住了,现在一桥洞里,北京现在的天气还是很冷,我今天感冒了。这不是我第一次住桥洞了,去年10月来北京后,我们先在旅馆住了几天,就转到桥洞里住了,今天住这个桥洞,明天住那个桥洞,经常换地方,这样可以避免被截访人员抓到。到2008年12月17日,天气实在太冷了,我们就开始找地下室租住,一直到2009年2月13日。这以后的几天我还在一个公园的树下面呆了一晚上,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归呀。
刘:为什么有家不能归呢?
周:我一回去他们肯定有拘留我、劳教我,他们对我在北京呆这么长时间恨死了,你看蒋老师回去就被关了。现在邵阳市八县市一区每个地方都派人到北京抓我们,他们在北京租了七、八间房子,总共有几十号人在北京呢。这期间他们多次搜寻我们的住处,几次差点被他们抓住了,当然他们也抓其它湖南访民。
刘:你在北京这么长时间了,和家里联系过吗?
周:和家里通过几次电话,但家里我管不了。我对不起家人呀,我的父母都快九十岁了,我在外没法照顾。我女儿的婚事都因为我耽误两年了。2007年我女儿准备结婚,因我当时正在劳教所内,家中无人操办,没结成。今年我女儿又准备结婚,但我在北京又不在家,她不得不把婚期又推迟了。我儿子原来成绩很好,但因我的事压力很大,现在高中毕业后也没再上学了。
刘:在北京也得花钱呀,你在北京生活怎么解决的呢?听说你在检破烂度日。
周:刚来北京时带了一点钱,后来邵阳其它老师来过北京,他们给我带来了老师们筹的一点钱,但这些都是怀水车薪,现在都花光了,不得不去捡点破烂。人民教师去捡破烂,真是个讽刺。生活上现在一天吃一个饼、一根黄瓜、一碗面就算打发了。
刘:你们在北京几个月的时间,是如何上访的?事情有进展吗?
周:我们在北京这几个月时间,我们找了中纪委、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还给中央领导人寄了许多信,给胡锦涛、温家宝各寄了三次,给贺国强寄了四次,也给吴邦国、周永康寄了信,同时还给我们老家的湖南省政府、邵阳市政府寄了信,中纪委等有些部门我们是直接将信上门递交的。信中主要反映了我们老师的冤情,还反应了我们上访维权,地方政府用公权力打压我们私权力的行为。
给北京写的信除了少数被转到湖南省地方外,大都石沉大海,转到地方也没起到作用。这次我们没怎么到信访局去,去那儿不管用。
刘:谈谈你的个人经历吧,你以前在哪所学校任教?你是哪一年被开除的?
周:我以前在武冈教育局、武冈三中、武冈石阳中心小学工作过,我妻子只生了两胎,引产了一胎,政府就指我生了三胎,不断整我,并最终于1988年将我开除,当时教育局副局长等多名干部也是超生都未开除,他们的老婆还被安排工作。
刘:开除后你又如何谋生的呢?听说你回家后成了“黑户口”连选举权都没有?
周:开除后我一直在反映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样不公平。期间我做过木工、装修工,也给人打个工,以此维持家庭吧。
我被开除后,就成了两不管人员,我的家安在了妻子户口所在地武冈市石阳乡(头堂)白吸村九组。当时我曾想把我的户口合到妻子一处,可派出所说妻子是农业户口,我是非农业户口,不能合并。就这样我的户口被官方说成了是“散户户口”,这个新名词我以前都没听说过。选举时,学校说我被开除了,不给我登记,村里说我是公家人,也不管。这么多年我的选举权、被选举就这样被剥夺了。
刘:民生观察曾报道过你于2007年被劳教的情况,但你好像不仅仅只被劳教过?讲讲你上访维权的经过吧。
周:是的,我还多次被拘留过。我被开除后,一直在找政府交涉。2003年,我和我们当地同样因计划生育问题被开除的民办教师们认识了,就和他们走到了一起。我被开除那一年三十七岁,现在我老了,做不动了,就天天和其它老师一起上访。
谁知上访是条不归路呀。2004年11月初,我和一些老师到教育部上访后,被转到地方。于是我们到了武冈教育局。2004年11月7日,当我们正在武冈教育局时,教育局竟然打电话叫来了武冈公安局的人员,当时五名警察在教育局门口将我们抓了,我随后被拘留十天。2007年1月24日,我们有二百余人在湖南省委前请愿示威,当局说我是组织者,1月25日我伯父一百岁去世了,我正在他的灵堂内,公安又将我抓走。警方指我是24号活动的组织者,又对我进行拘留十五天。2008年8月,湖南省五、六十名教师到天安门广场下跪拜国旗,结果他们又说我是组织者,当年8月31日我被押回武冈后,先是被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11月9日被邵阳市劳教季劳教一年半,于2008年底在坐牢约一年后被提前释放。
刘:还准备继续在北京呆下去吗?对将来有什么打算?
周:我们是有冤在身才上访,这也是法律允许的,但你看我却因此被坐牢了这么多次,这哪像政府干的事?比下三滥还下三滥。我还要在北京呆下去,问题不解决就不回去,回去了他们要抓我。我以前不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我准备去找外国记者,还要穿上“湖南教师冤”的状衣,这次我要拚了这条老命。
刘: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多保重。
周:不客气。刚才我们谈话谈了这么长有时间,我要马上转地方了,要不然他们又要定我的位,再见。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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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失地农民集体请愿后多人遭传唤
2009年2月16日,民生观察披露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失地农民为维护自身权益,数百人到温州政府请愿的消息。今天,龙湾区村民传来消息说,16日这次行动当天和平结束后,温州市龙湾区警方自16日起至今不断传唤请愿村民,至今已有王炳标、林彩花、王宝兴、王汝林等多人被传唤或收到传唤票,传唤单位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指村民们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警方还威胁村民再到政府去就违法犯罪了,将受到制裁。
2009-2-20
附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失地农民传来的投诉书
我们是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西前村村民:
1. 村况:2003年,温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开发滨海工业园区、变电所等,向我村征用了近900亩土地,现在只有400余亩土地,人口3000余人,每人不到1.5分土地,农民失去依赖生存的土地、失业、办企业缺少资金和技术,经商没机会门路,日常生活经济长期困扰着。
2. 非正常手段来达到非法目的:2007年,根据温州市69号文件精神,被征用土地面积按比例返回二产、三产留置地,作为失地农民今后生计,国家主席胡锦涛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国务院重视三农,浙江省要求正确引导村级安置留地收益管理使用,乡镇及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村级安置留地收益的使用,必须由村民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我村在2007年10月12日下午2点在村三楼会议室召开村民代表,就三产处置挂牌出让,由于出卖方式不明确,遭大部分村民反对,村民代表叶星华就自己看法观点提出建议,以至决议不能达到法定人数未通过。叶星华却被黑恶势力的村主任和支书等三人殴打致伤,晚上又被毒打,家里大门被砸,天河派出所立案现在未处理。
3. 原形毕露:2008年12月31日,我们村民本着伸张正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在调查资料中,我们发现天河镇西前村的挂牌出让三产留置地的村民代表决议的签名单均为伪造,致使低价每亩以262万元,实只有239万元出售,村镇与开发商谈成协议合同以每平方18200元回购无期限交付使用的店铺,欺骗上级政府蒙骗村民。在2007年9月24日伪造村民代表签名单作为村民代表决议,镇驻村干部李飞利及镇政府写信,盖天河镇人民政府印章发公函致市国土资源局骗取批准,村镇干部暗箱操作剥夺了农民切身利益,蒙骗村民说卖鸡生蛋,村民生活有保障等等。村民们想一想、算一算,土地低价出让、店铺高价回购,如果真是为村民利益为什么不公开宣传?征求民意?为什么在2007年9月24日伪造村民代表决议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骗取手续,后在10月12日为什么不民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产生打人砸门事件,村民代表叶星华案件至今未解决。
4. 违法违规:我们感到震惊,天河镇政府及村两委在法治的时代,竟无视法律尊严,采取卑鄙作假手段,欺下瞒上剥夺了村民合法权益,我们镇天津村、庄泉村、西前村多次到镇、区、信访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2009年1月19日曾经集体向市政府请示领导派调查组来调查天河二、三产土地腐败案,可是镇政府继续出谋策划强制把部分资金分给不明真相的村民,借口争议,推卸责任,以留住集体资产为名,将一半资金向开发商,以每平方18200元的价格回购店铺(该项回购合同协议也是个别村干部违法私下签订,村民无法看到具体合同协议),把村民搞得糊涂,因失地农民又失业,经济无来源,只能暂领了10500元,过生活度日子。村镇干部认为木已成舟,生米已煮成饭,未领到的村民切身合法利益变成了不合法的“无理取闹”,真是天高皇帝远,亩三田里我耕耘,非法变成合法。2009年2月16日下午4点半,违反2008年6月30日信访条令的龙湾区公安局来威胁上访村民,天哪,人民公仆在哪里啊?!损害村民切身利益,村民无处诉,我村三产留置地处置,9月24日从未开过会议,哪来的村民代表签名单?天河镇政府就三产留地开发情况介绍是官商勾结的铁证。
5. 我们的期望:2009年1月14日中纪委公报第四条、第五条关于加大查办案力度,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土地及拆迁为徇私舞弊的案件,中央政令已下,请求上级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
⑴我们强烈要求上级党和政府撤消对天河镇的三产留置地挂牌出让决定。
⑵对程序非法的5.15三产留地挂牌出让案件予以追查。
⑶对伪造村民代表,造成西前村5000多万元经济流失,依法追求行政,刑事责任,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此 致
民意及证据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西前村村民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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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记者采访劳工受阻 随州电视台采访刘飞跃被拦
民生观察从去年开始披露了大量广东珠三角地区有关劳工权益的案件,其中包括大量当地倒闭企业员工讨薪的案件。这些案件披露后引起了国际驻华媒体的不断关注。近日,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电视台记者联系民生观察表示欲采访广东劳工,我们推荐了珠三角地区劳工维权人士,也是民生观察志愿者肖青山。昨天(2009年2月18日),该电视台记者到达东莞并开始了采访。今天上午十点半左右,肖青山给我们发来消息说,他正带领西班牙一名记者在东莞长安汇安人才市场采访时,汇安人才市场多名人员强行阻止西班牙记者的采访行动,并将该记者带到市场办公室。
同时,肖青山昨天就收到东莞当地国保的电话,要求今天下午约谈他。
而在此前的2008年11月,英国电视四台曾联系民生观察欲采访珠三角地区劳工情况,我们当时同样推荐了肖青山先生,2008年11月26日英国电视四台到东莞进行了相关采访;随后不久,加拿大一家媒体同样联系民生观察并到广东采访了肖青山等人。去年底,华盛顿邮报驻上海记者也就劳工问题多次联系民生观察,我们向其提供了广东相关劳工维权人士电话。
同样在今天上午,民生观察工作室刘飞跃突然接到其本人所在的湖北省随州市电视台“社会全方位”栏目一名男记者的电话,该记者在电话中表示,他在网上看到刘飞跃曾被国内媒体评为“全国十大维权人物”(指2004年广州新快报进行的一个评选,当时刘飞跃因街头征集签名呼吁降低药价维护民众生命健康权而入选十大维权人物,当年同时入选的还有许志永等人),说要采访刘飞跃,并立即赶往刘所居住的随州市文峰中学。此前,刘飞跃并未主动联系该电视台和记者。
上午10:25分,该记者电话告之他已进入文峰中学内,刘飞跃随即下楼,即发现提着摄像机的一名青年记者被文峰中学校长等多名干部包围。看来当局对刘飞跃的那套监控体系迅速作出了反映并采取了应对行动。随州市电视台“社会全方位”栏目这名记者随后被拦进了文峰中学办公室,采访因此流产。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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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力八百退役士兵未获安置 甘肃士兵致两会公开信
民生观察此前曾报道了甘肃、陕西等地区电力系统现役士兵退役后未获安置的情况,今天(2009年2月19日)我们又接到湖北电力系统近几年退役士兵家长的投诉,反映来自全湖北电力系统约八百名士兵退役后得不到安置的情况。同时,大唐甘肃公司未安置退役士兵及家长也向即将到来的二00九年全国“两会”发出公开信。
据来自武汉电力系统退役士家长彭国桥向我们介绍,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来自湖北电力系统的士兵退役后,湖北省电力公司于2006年3月自行出台名为《公司系统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用货币补偿、考核等方式,限制接收安置退役士气,导致全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这三年有八百余名士兵至今未安置,家长多次集体上访也未解决问题,还获粗暴对待。
湖北省电力系统退役士家长认为,湖北省电力公司无权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相违背的行业文件。
大唐电力集团甘肃公司退役士兵在致两会的公开信中说:时至今日,我们的退伍安置问题始终无人问津。我们这些昔日的共和国卫士只能靠每月在县民政局领取125元的生活费度日;出现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大唐甘肃公司依据该公司人字(2006)06号文件所谓规定:“鉴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这一内部行业文件,严重违背了《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2005)23号文件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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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湖北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退伍兵家长的紧急情况反映和甘肃退伍兵致两会的公开信
湖北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退伍兵家长的紧急情况反映
我们是湖北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在职职工,我们的子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荣的退伍兵。在他们为祖国履行神圣义务,即光荣服役期间,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于2006年3月印发《公司系统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鄂电司人资[2006 ]32号,该暂行办法从安置2005年退役士兵起开始执行。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他们相继从部队退伍回来,作为被国家分配有安置任务的省公司按自行制定的暂行办法对他们进行安置。该暂行办法与我国《兵役法》及国家法规、政策有关退伍义务兵安置的规定相抵触,逃避安置义务。严重侵害了退伍义务兵合法、正当的权益。具体反映如下:
一、有关制定暂行办法合法性的问题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省公司作为接收单位只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认真来执行安置计划,严格落实政策,完成安置任务。而无权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相违背的行业文件。
二、有关暂行办法内容违法性及违反政策性规定的问题
暂行办法实行的安置原则为“差额就业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2005年至2008年为过渡期,2009年及以后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其内容严重违反我《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填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第二项、《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第一条、第六条的规定。在他们未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情况下强制对他们实行货币安置,企图以货币安置代替法定义务。
暂行办法中规定了退役土兵必须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特殊加分,按当年的安置比例实行由高分低分择优录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并未规定退役士兵必须参加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就业。接收单位对退役士兵的考试仅仅只对退役士兵文化水平的一个评估,根据成绩安排不同的岗位而己,这种考试绝不能等同于招工、招聘考试,可以择优录取,更不能成为有些人非法获取财物的手段,暂行办法实行的考试制度实际上是对他们上岗就业设置的障碍,为拉关系、走后门创造条件,有些人可以从中获取好处,单位也可以逃避安置义务。
三、有关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的子女被迫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了考试,但考试根本没有公平性可言,更谈不上透明性。考试完毕后,没有公布试题标准答案、限制考生查询考分、考生不知凭卷标准和办法等等。他们以考分低的理由拒绝安排我们的子女就业,但在被安排上岗就业的人之中却出现有不能与常人正常交流、严重智力障碍的属于智障人员的现象,这不是人情关系安置又是什么呢?
另外,我们的子女待安置期间,生活完全由父母负担,至今没有领到接收单位一分钱的生活费。
四、有关在解决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为子女的工作问题多次找省公司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就业问题,省公司对反映问题和要求均以暂行办法做“挡箭牌”不予理踩,并且每次均让我们所在单位的领导出面干预,对我们在岗的进行压制。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2008年2月27日,我们到公司找人力资源部要求对暂行办法进行解答。上午9时08分登记,9时51分方由省信访办的同志将我们带到信访室,武汉供电公司一位姓敬的副局长盛气凌人的前来要求我们到市公司去谈问题,我们向他解释今天来的目的,这位副局长根本不听,并对我们进行恐吓,其言行根本不具备作为国家干部的基本素养,嗣后,我们所在单位的领导相继到来,均要求我们到市公司去谈问题,并称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领导已在市公司等我们,若我们不去责任在我们等等。我们在信访室等待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同志为我们解答暂行办法等了整整一天,17时52分信访办卢处长告之我们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已全部下班走了。
我们虽然供职于武汉供电公司,但我们子女的身份是退伍义务兵,由省公司负责接收安置与武汉供电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们要求有解释权的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解答暂行办法同样与武汉供电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能理解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同志下个楼就能接待我们,为什么非要跑到隔条江的武汉供电公司去接待我们?同时,我们也无法确认他们就在武汉公司。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做法只能说明他们不敢向我们解答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的暂行办法罢了。我们于2008年11月和12月3日再次到省公司反映情况,更是遭到了省公司蛮横无理的答复,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同志的做法令我们费解、失望、寒心、愤怒。我们于2008年12月8日,派四位代表到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的同志接待了我们代表并责成国家电网处理这件事,我们于9日到国家电网信访马处长接待我们并责成湖北省电力公司接待和处理退伍士兵安置工作,还要省公司在十日内以书面上报国家电网。但是,省公司根本就不接待我们,也不处理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省公司的卢处长对我们说:你们到那里去告我们都不怕,我们又于15日、16日、17日又到省公司要求解决安置问题,又换了一位姓贾的主任接待我们并且说12月23日以前召集我们到市公司解决安置问题,但是一直到现在省公司都没有处理安置和接待我们,使我们再一次受到了愚弄,省公司到现在一直在逃避安置义务,严重侵害了退伍士兵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也违背了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当前安置就业精神,一直为自己所行的严重错误不改正,完全没有改正错误的态度,也没有改正错误的行动勇气。严重造成社会不和协因素。现在都有家属以得了神精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省公司的种种做法让我们非常失望、痛心和愤怒。
综上所述,退役士兵的安置具有法律的保障,政策的保护。法律的严肃性必须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必须得到落实。我们不能容忍省公司的做法,更不能让我们子女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我们仍然希望省公司人力资部出面向我们进行解答,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对省公司做法进行纠正,撤销其自行制定的违法性、违法政策性的文件。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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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甘肃公司2004年—2008年全体退役维权军人致09两会的一封公开信
我们是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甘肃公司)的职工子弟以及按照国家安置政策被政府安置到了大唐甘肃公司系统的地方退伍军人,首先请允许我们代表全国退伍转业的三军将士、武警官兵向关注、理解、支持退伍军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各位领导、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并希望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我们分别于1996年12月1日起从父母工作单位辖区的甘肃省各县、市(区)参军,在陆海空三军和武警部队服兵役,分别于2001-2008年退役,属于城镇复员兵,共有67人。退役后,我们按照部队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在当地县武装部和民政机关以及父母所在单位(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属下各单位)办理了待分配的所有登记手续。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时至今日,我们的退伍安置问题始终无人问津。我们这些昔日的共和国卫士只能靠每月在县民政局领取125元的生活费度日。更为荒唐的是:我们某些偏远地区的退伍军人从居住地到县城去领取生活费来回还得花去50元的交通费!在一年之后工作安置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连这125元的生活也被停发了。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我们有13名身处陇南市碧口镇重灾区的退伍军人仍然没有被落实安置政策,原来的住房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再加上强烈地震的损毁已经无家可归,现在只能和父母挤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板房内生活……其情可悲!其状堪悯!
出现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大唐甘肃公司依据该公司人字(2006)06号文件所谓规定:“鉴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这一内部行业文件,严重违背了《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2005)23号文件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们认为,根据国发(2005)23号文件“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与《兵役法》及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的规定,这个规定属于应该取缔的非法文件,理应由它的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其废止,大唐集团甘肃公司必须依法履行对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社会义务。
虽然于情于理应当如此,但是我们的维权之路却异常艰难。在甘肃省民政厅和大唐甘肃公司的相互推诿下,我们这些退役军人不仅生活无着落,更为严重的是无法过正常的党、团组织生活!回顾我们的维权经历,更是出现了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令人不禁惊诧万分——而这样的事实,就发生在和谐社会的土地上,发生在大唐甘肃公司一手遮天的“怪圈”里!
从2003年11月份开始,大唐甘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就四处放风说:“你们去当兵,回来我们单位也不给你们安置工作。”他们散布的这种与《兵役法》相抵触的消极言论,以单位不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相威胁,恫吓阻绕适龄青年参军履行兵役义务,破坏征兵工作的顺利完成,是严重威胁国防安全的犯罪行为,触犯《兵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2007年7月2日10时11分,大唐甘肃公司碧口水电厂党委唐书记在与我们退役士兵家长谈话时还居然说出了“既然你们当兵是共产党让你们去当的兵,你们的工作安置问题就应该去找共产党来给你们解决。既然你说的那样有道理,为什么我们没有接收你们这批退伍军人的安置,省委、省政府也没有追究我们的责任啊?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这些人并不完全像你想象的那样都是傻子” 说白了就是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结果,因为他们达成了某种程度的默契,因此某既得利益集团之间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样让我三军将士、武警官兵为之寒心的话!也实在是让国人大跌眼镜!
我们于2006年11月16日去甘肃省民政厅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局(以下简称安置局)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事宜。安置局的领导说:我们早在2006年07月就已经下达了安置接收计划,是你们大唐甘肃公司内部不接收你们的,你们自己去找找大唐甘肃公司问一下情况。次日上午11时我们来到大唐甘肃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情况。人力资源部主任魏其军告诉我们:拒绝安置的依据,就是我们大唐甘肃公司(2006)06号文件的规定。……他们西固电厂的退伍兵二十几人去了北京 ,还请了律师都没有用的,事实上大唐甘肃公司属下的白龙江发电公司在2006年2月真的拒收了当地县政府安置到该单位的6名城镇退伍军人。
2008年3月20日甘肃省文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发函给大唐碧口水电厂说:我们X X等人已经被“省退伍军人安置办”于2006年7月31日安排为自谋职业对象,由单位通知我们前去办理自谋职业手续。2008年3月24日11时许我们一行三人前去甘肃省文县民政局办理所谓“自谋职业手续”事宜;是该局的党委书记桂长文接访了我们,我们提出:根据国家安置政策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需要退役士兵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正机关予以公正以后才可以被确定为自谋职业对象,你们是根据什么把我们确定为自谋职业对象的,桂书记说:“我们是根据前几天由碧口水电厂转上来的省安置办的文件”,我们立即要求查看,桂书记马上叫来了安置办档案管理员从文件柜里取出了“省安置办文件”(同时还看见被退回的退役士兵安置档案),我当即发现该“文件”没有“眉首、版记、主题词、文件打印份数、主/抄送机关、发文机关公章”等诸多疑点,并立即提出质疑说:象这样的“文件”就是“ 国务院的退伍军人安置办的”?我花几分钟就可以做出来了!你们也执行吗?桂书记说具体情况他也说不清楚,给我们复印了一份“省安置办的文件”让我们自己去省安置办咨询。
2008年5月5日9时许我们一行39人到了甘肃省民政厅咨询我们的退伍军人安置问题,该厅安置局赵局长接访了我们由5人组成的退伍军人和家长代表,赵局长在听完我们的口头陈述和看完我们复印的资料后(“省安置办文件”甘肃省文县退伍军人安置办给碧口水电厂的便函),当场做出三点清晰、准确、完整的答复:①由碧口水电厂转发给文县安置办的“甘肃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文件”因为没有我们省安置局的公章所以不代表我们的意见,大唐甘肃公司2006年曾经提出过有偿转移的要求,但是我们并没有同意。②关于你们的安置问题过去我们做了大量工作,现在仍然在继续协调之中,我们准备在省委、省政府信访督察联席会议上通报此事。③大唐甘肃公司是央企驻甘单位,省委、省政府对他们的约束力十分有限,建议你们自己去找他们的上级主管单位解决问题。
此后我们又去了甘肃省信访局,省信访局给我们开具了去找省安置局咨询的便函。我们再次去省安置局,省安置局的领导就不再见我们了。后来大唐甘肃公司派车来接我们去了大唐甘肃公司,说要和我们谈安置问题,为了息事宁人我们也曾原则上同意大唐甘肃公司人资部黄强主任提出的以“变通”方式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问题的方案,但是必须是在以实质上不损害退伍军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后来我们当面咨询了大唐甘肃公司许诺给我们安置的华唐公司检修项目部的负责人时了解到:①没有住房公积金;②没有工龄工资;③军龄和待安置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事实上是该单位招聘的临时劳务用工,还说如果按照退伍军人安置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变通”方式和国务院安置退役士兵的政策法规相去甚远,因为其结果是既无安置退役士兵之名,又无安置退役士兵之实,当然不能为我们所接受。
就这样,在各个部门的相互推诿中,我们67人的安置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既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又需要解决自己的生活来源。我们这些昔日的共和国卫士,如今却落得报国无门,仰天长叹,这怎能不叫人心酸,不叫人愤怒?针对大唐甘肃公司的“内部规定”,我们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的2006(06)号文件,与《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2005)23号文件并严重违反国务院2005(23)号文件第一、三、四条款的精神,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原则,属于无效文件,同时我们坚决要求国务院的有关部、委立即责令中国大唐集团废止大唐甘肃公司2006(06)非法文件,认真落实国务院2005(23)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甘肃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甘肃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一)(二)(三)款第二条(一)(二)款之规定: ①退伍义务兵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包括部队、中央、省属企业)分配在其父母工作单位的系统即大唐甘肃公司系统工作。
②……各地要及时落实省上下达的计划并在计划下达一月内安排落实计划,对于省上没有下达计划的中央在甘企业,各地可以追加计划,但不能重复下达计划)”的规定,我们应该已经被省政府根据国家安置政策安置到大唐公司的退伍军人事实上就已经属于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了,应立即安排他们在大唐甘肃公司上岗工作。
③因为大唐甘肃公司的原因造成我们未能上岗,同时应按同等工龄条件平均工资80%的标准补发即自甘肃省政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下达之日起至现在上岗工作以前期间的全部生活费。
2、大唐甘肃公司人字(2006)06号文件第五款:“鉴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的规定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客观实际。以大唐甘肃公司碧口水电厂为例,就在该公司人字(2006)06号文件下发以后,在06年至08年三年时间里就有37人通过各种渠道进入该厂工作(其中就包括大唐甘肃公司某某领导的侄女),09年又有18人即将继续进入该厂工作,根据国家安置法规安置本系统职工子弟的城镇退役士兵时就严重超员了?安排他们领导的关系户时就又不超员了,这什么是混账逻辑??同时在这一时段内碧口水电厂办理退休和调离本厂工作的人员就有49人。由碧口水电厂负责筹建的麒麟寺、苗家坝两座装机容量为375kmw/h的水电站竣工在即,急需大量的运行、检修维护人员。因此我们认为大唐甘肃公司提出的因为“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而拒绝接收我们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理由完全不能成立
3、大唐甘肃公司为了达到实现其拒绝本系统职工子弟的城镇退役军人安置,规避国防义务之目的,甘肃省文县民政局桂书记说的由碧口水电厂转上来的“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文件就是他们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伪造的政府公文,来对被他们拒绝接收的退役军人进行蒙骗欺诈,后来经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局)领导鉴定为非法伪造的政府公文,但是这样的行为结果事实上已经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名誉,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当然该公司可以狡辩说那是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白条而已,但是它是以公文的形式转发的而甘肃省文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已经把它当成是“省退伍军人安置办”的政府文件来执行了,已经发生了不应有的社会行政效应!构成触犯了《刑法》第280条伪造政府公文罪之规定应该予以查究,否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将普遍受到全民质疑?
4、2009年1月9日,第四届中国 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暨改革开放30年大唐集团公司荣获“改革开放30年 最具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我们甚感意外。因为大唐集团是国家完全控股的国有企业,享受着国家垄断行业的特殊政策,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理应为党和政府分忧,履行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其实不然该公司给下属单位西固热电厂关于200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有关事宜答复的函里声称:鉴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士兵大唐甘肃公司系统各单位不再接收,省安置办2006年下达给大唐甘肃分公司的安置任务全部实行有偿转移。既符合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和甘肃省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职工子女服兵役是自愿的,企业没有责任和义务,更没有能力解决职工子女就业等此类问题。这就是中国大唐集团下属的大唐甘肃公司堂而皇之的公司文件!!我们要问你们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你们的社会责任感又在那里??你们对本系统职工子弟的退役士兵强制进行所谓的全部实行有偿转移,即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也没有得到省政府安置机关的批准,即不符合法定程序又违反组织原则,怎么能算是符合国家安置政策,如果你们连这样最基本的国务院文件都看不懂,我们将对你们的领导能力产生严重质疑!
5、共和国的人民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军人又是构成这支军队的基本元素,安置退伍军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现行既定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审核批准了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成败与否关系到军队的稳定以及国防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是检验是否以实际行动拥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具体表现!因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没有共和国的人民军队也不可能有新中国!
6、我们要在这里冒昧地问一句:大唐甘肃公司老总你们是否还记得党章的规定:每个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拥护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那么《宪法》《兵役法》《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发(2005)23号文件》在您的眼里它还算是党的决议吗?难道说你们入党时的誓词仅仅是为了骗取组织信任,获取领导职务的惯用手段吗?你们是否还会记得曾几何时在庄严的党旗下信誓旦旦的入党宣誓的情景吗?到了现在和你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作为,其滑稽程度真的实在是令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你们的高超演技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叹为观止的地步,就是那些获得了“金鸡”奖、“百花”奖的演员和你们相比也大为逊色,只有望洋兴叹的份了……
7、我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积极投身到党的国防建设事业中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刻苦训练、戍边卫国,在严寒酷暑中站岗值勤、抢险救灾……,为了完成军人神圣的使命,我们中国军人经历了一次次血与火的洗礼,我们的许多战友为此负了伤成了残疾人,有的甚至于献出了他们年轻宝贵的生命……我们中国军人所表现出的无私奉献精神,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 以及全国人民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受到了党和人民的衷心爱戴。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中国军人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复员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容非法损害!大唐甘肃公司无视国务院三令五申安置法规的严肃性、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用所谓大唐甘肃公司人字2006(06)号行业非法文件公然抵触国务院国发2005年(23)文件精神,突显了的党中央、国务院的政令在我们大唐甘肃公司的不畅通程度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有悖胡锦涛总书记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同时也是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
8、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在国有企业的行业土政策面前表现的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令难行、禁难止、言无信、行无果……各自为政,政出多门,诸侯割据的局面呼之欲出,军人光荣退伍后安置政策不能落实,生活没有出路,生存难以为继,大唐甘肃公司非法损害退伍军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社会信誉,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正在悄然陨落,造成的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决不能低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首先应该取信于民……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再次面临严峻考验……
9、甘肃省政府置我们大唐甘肃公司、甘肃供电公司……还有数百名城镇退役士兵没有安置的事实与不顾,就发表了《全省2006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面完成》的欺上瞒下虚假材料上报国务院了(文章来源:甘肃民政信息第0692期)。实属行政不做作为和乱作为,还借口说我们已经下达了安置计划是你们大唐甘肃公司内部不接受你们的!请问你们甘肃省人民政府、民政厅是干什么的???如果你们没有执政为民的理念或能力,就不应该滥竽充数,早点回家抱孙子得了,甚至还出现了大唐甘肃公司是中央直属企业,省委、省政府对他们的约束里十分有限的天大笑话。
大唐甘肃公司2004年—2008年全体退役军人
2009年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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