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7日北京消息】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余文生律师今天向北京公安局公共交通保卫分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归还丁家喜律师于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公交分局抓捕后扣押物品清单里未归还的七项物品。
据悉,当年丁家喜律师被北京公交分局抓捕时分几次被扣押了很多个人物品,包括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16件公民文化衫 (自由、公义、爱)等18项物品。后丁家喜律师被北京海淀区法院以及北京第一中院裁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但判决及裁定结果均未显示或提及没收被扣押物品。2017年3月1日,余文生律师接受丁家喜律师委托从北京公交分局取回了电脑手机等11项丁家喜律师被扣押的个人物品,但16件公民文化衫等7项物品被公交分局非法无理拒绝归还。
关于丁家喜律师与北京公交分局扣押物品发还纠纷一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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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律师函》全文:
律师函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接受丁家喜的委托,指派余文生律师担任丁家喜与贵局扣押物品发还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丁家喜于2013年4月17日被贵局抓捕,后贵局分别于2013年4月18日、5月3日、10月22日扣押了丁家喜的个人物品,包括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18项物品(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后丁家喜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决及裁定均未没收被扣押物品。
2017年3月1日余文生律师受丁家喜的委托从贵局取回了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11项物品(见发还清单),但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被贵局非法无理拒绝发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涉案违禁品予以没收,非涉案违禁品予以发还的规定。贵局拒绝发还16件公民文化衫(自由、公义、爱)等7项物品的行为,没有任何具体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为依据,贵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侵犯了丁家喜的个人私有财产。
为此,余文生律师特代表丁家喜向贵局发此律师函,要求贵局在本律师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余文生律师或丁家喜本人作出合法合理的回复。如逾期贵局拒绝回复或回复非法无理,余文生律师将代表丁家喜采取进一步法律行为,以维护丁家喜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 余文生律师
电话:13910033651 010-68547215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712室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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