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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琴进京请愿带回后被构陷罪名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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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05-30 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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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5年5月30日消息】近日,上海市静安区维权访民孙洪琴前往北京信访请愿,被北京警方拦截后交给上海驻京办,强制返沪后被关黑监狱,最后被强制送往静安区看守所刑事拘留,构陷莫须有的罪名寻衅滋事。在羁押期间,孙洪琴向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所长递交了请求书,要求保留相关证据并对相关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是一起上海市公、检、法、政府信访办系统性的违法联合实施对维权访民孙洪琴打击报复的职务犯罪。长期来,上海当局一直将维权访民视为敌对势力。无能解决访民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诉求问题,却用口袋罪名解决提出问题的访民。为打击镇压报复迫害及维稳的需要,竟能一路畅通层层审批通过,无需任何理由就将无任何违法犯罪嫌疑事实的维权访民以寻衅滋事罪抓坐牢。
孙洪琴母亲已被害死,遗体至今还在北京已9年多了,上海当局害孙洪琴与母亲死人、活人双双住进北京天坛医院太平间,而制造这些灾难的犯罪嫌疑人双双站在领奖台上,现在他们要想害死孙洪琴。
2025年5月9日,孙洪琴在最高法院维权、请愿被小红门派出所警察核对身份后带至警所。警方听了孙洪琴的遭遇很是同情,便说:我们帮你反映,要比对面强的多(指上海高院驻京办事处)我们帮你反映,我们派出所、治安总队、及你们驻京办都是有记录的,一会你们驻京办的人来接你,你再详细的对他们反映一下你的诉求。
结果,来了两个上海市公安局驻京工作人员。他们问孙洪琴反映什么问题,孙洪琴一一的回答将材料全部拿出给他们看并拍照。他们鬼鬼祟祟的叫孙洪琴说上诲话,不要说普通话,还说这里的派出所要拘留孙洪琴,他们不想拘留孙洪琴,孙洪琴如果说普通话让他们听见了,一会他们无法和北京警方交谈。当时红寺村派出所有位警察全程在场,此人好像似意识到了什么,然后就走开了。二个上海公安用担心孙洪琴不愿跟他们走用似央求的语气说:一会你跟我们走好吗?今晚就住在接济站里好吗?孙洪琴说:好的,那你把身份证拿出来给我们拍个照。
5月11日孙洪琴乘坐1461次列车到达上海,被上海市信访办送府村路500号黒监狱,一个孙洪琴没记住警号的警察给其宣读告知书意思是,孙洪琴已违法犯罪。孙质问: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读告知书,如果你是在执法,那么该行为属于案发地公安机关的职责,如果是非执法行为,为什么针对我一个人读?然后这个警察说:我们只是走个流程,没事、没有事的。然后来了两个静安区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察,孙洪琴一见他们更加愤怒说:你们是流氓是罪犯,我不跟你们走,你们给我滚,他们也滚出去了。一会儿孙洪琴走出500号黑监狱铁门外一看,流氓和警车并未离开,孙洪琴就坐在铁门外不走,随后一个好像是姓姜的500号黑监狱保安负责人,用恶势力、邪气高涨的态势暴力将孙洪琴拖上警车。
芷江西路派出所033325警察自问自答对孙洪琴做了一份其有罪的虚假笔录,028287警察(孙洪琴社区的民警可能是她的承办)向孙洪琴宣布,她犯有寻衅滋事罪,要刑事拘留她。
孙洪琴说:你看,讯问室的墙上明明白白的有规定,嫌疑人有申诉、核对笔录的权利,我现在要申诉要申辩,我要核对笔录,要传唤证、要拘留证,这是我的合法权利。
028287警察(姓名:龚乾)哑口无言目瞪口呆的看着孙洪琴,然后该警一声令下,又进来几个警察将孙洪琴抬上警车。就这样什么法律手续都没有,孙洪琴被押进了看守所,只听警察说:是上访的。孙洪琴又被抬进看守所301监室。
孙洪琴愤怒至极气疯了,其日日夜夜无法入眠,14号开始她头痛难忍,15号孙洪琴按紧急按钮,要求去医院,看守所给她量了血压高达199,下午再测量血压高达200以上,孙洪琴没有高血压病史,看守所硬是不让她去医院,强行给她吃了二粒不一样的说是降压药。
16号晚上孙洪琴发现左边头部皮下血管暴凸出头很疼,似皮下血管暴凸一天比一天厉害,她要求去医院但自始无人理她。
5月14日看守所给了孙洪琴一张“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2025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8日”,连释放证都不给她。孙洪琴出狱后直接去医院急诊,后又被诊断带状疱疹、发烧至今未愈。
孙洪琴无法忍受这种反人类罪行的迫害,出看守所当天就去了上海市委办公厅,晚上9点多钟也无人来接她。孙洪琴头疼要回家,管辖地派出所警察说:我们这里有规定,你不能自行离开,如果人不舒服可以打120救护车离开。然后孙洪琴就打了120救护车到闸北区中心医院,救护车费也没付就回家了(因其下午刚从上海市中山医院急诊就医出来)。
孙洪琴于5月11日进看守所就要求见驻所检察官和所长,12号检察官说:明天接待你。13号孙洪琴向二位驻所检察官反映了,她是被错误收押的并递交了一份请求书。检察宫说:我们核查过了,派出所对你实施刑事拘留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但是,驻所检察官唯独不敢说也不敢记录:“你犯有寻衅滋事罪的事实证据确凿”?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现有被错误羁押的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立即释放。
但是,孙洪琴13号向驻所检察官递交了请求书至18号释放,检察官没有给她任何回复,孙洪琴也没再见到过检察官。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形同虚设、特邀监督员等监督程序的缺失,使被非法收押、错误羁押的无犯罪嫌疑事实的公民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以下是孙洪琴在看守所写给驻所检察官的请求书现公之于众,孙洪琴恳请正义人士、媒体评论,关注中国维权访民的人权和生存状况!她们渴望有尊严的活在法治下!
请求书
1、请求保存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做我有罪、虚假笔录、剥夺我合法权利,讯问室的监控录像录音证据。
2、依法对本请求书内容调查、核实报告上级机关、部门立即停止对我实施的非法拘禁,立即恢复我的人身自由权利。
3、请求报告上级机关对相关警察的违法行为查处。
事实与理由:
一、028287(我社区民警)033325警察(以下均称恶警)于2025年5月11日用暴力将我押送静安区看守所羁押。恶警指控我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周边,犯有寻衅滋事罪。但并未出据我犯有寻衅滋事罪的事实证据?没有出据案发地公安机关的移交执法函,即案件的来源?更没有案发地公安机关认定我有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据此,恶警对我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行为不具有执法权。恶警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属于违法执法、执法犯法,渎职犯罪。
二、恶警为刻意要做成我有罪的虚假笔录,便剥夺了我申诉、申辩,核对笔录的所有合法权利,上述事实由讯问室的监控录音录像佐证。
三、恶警强制扣压我随身所带的贵重物品、家门钥匙及向中央领导写的举报材料等,没有扣压清单也没有将物品封存。违反了犯罪嫌疑人物品存放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看守所是法定机关非黑监狱,岂容黑恶势力腐恶官员利用法定机关作为对合法维权公民,任意实施打击报复,迫害关押的场所?
综合上述事实与理由,足以证明恶警对我非法实施刑事拘留的行为已构成职务犯罪。请求人为此提出上述请求,并请求静安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和所长提请上级机关对本请求书内容核实处理。致谢!
此致: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室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所长
请求人:孙洪琴
电话:15900775907
2025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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