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沈爱斌因维权被拘留今日期满获释 |
|
|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07-21 17:29 |
| |
【民生观察2025年7月21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维权公民沈爱斌因前往南京维权申冤,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带回地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于行政拘留15天。2025年7月19日,沈爱斌拘留期满获释。他表示,自己已经习惯了,就当是静养了15天。
据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沈爱斌,1973年10月1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南路641号广益佳苑53号,现住址同上。
现查明2025年6月30日,沈爱斌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门口打横幅。后沈爱斌又于7月1日,编造“未成年女儿遭株连判刑”、“遭电磁辐射和声波攻击”等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散布。另查明,沈爱斌系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又违反治安管理。沈爱斌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沈爱斌行政拘留十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送达无锡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4日到2025年7月19日。
据知情人士张玲反映,2025年6月30号上午10点多钟,沈爱斌前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来访接待厅,反映自己被无锡公检法三次冤判等问题,结果接待人员态度不好且不接受其信访材料。
7月3日,沈爱斌与张玲共同前往江苏省人民政府,目的是反映信件流转相关问题。
在现场期间,二人始终保持理性克制,未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面对现场可能出现的矛盾,沈爱斌一直以普法说理的方式应对,现场监控录像可完整还原事实全貌。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同样参与此次行程、处于相同场景下的张玲,仅被南京警方送返回家,未受到任何处罚;而沈爱斌却被梁溪区公安分局以相关手续为由,从南京鼓楼公安分局带走,于7月4日被作出顶格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据称,沈爱斌在派出所扣押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且不给饭吃。
张玲表示,在事实情况基本一致的条件下,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不仅让当事人难以信服,也极大地损害了执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沈爱斌在该事件中并无违法事实,此处罚决定明显缺乏事实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精神相悖。沈爱斌作为一名军转公务员,出身农家,历经十年寒窗苦读。
目前,他称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虽依法在南京各法律部门寻求解决途径,但问题却陷入重新空转、被“踢皮球”甚至遭遇程序终结的困境。
张玲称,沈爱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也无工作,生存面临挑战,更难以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此外,沈爱斌于2025年4月30日刚刚刑满释放,在如此短时间内再次遭受行政处罚,这不仅严重侵害其个人权益,也极易引发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且需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显然,沈爱斌的遭遇与上述规定不符。
基于以上情况,张玲于2025年7月7日就沈爱斌被行政拘留一事,向无锡市梁溪区公安分局许诺局长反映相关情况,并恳请重新审查沈爱斌被行政拘留一案。
据悉,军人出身的沈爱斌曾无偿为无锡地区乃至全国弱势访民提供法律帮助,遂遭到无锡腐败官员的怀恨。因此,多次遭到腐败官员的残酷迫害,他曾三次入狱,刑期累计七年。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