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到海安的车票春运前是100元,前天涨到290元,昨日票价涨到320元。公路客运票价近来涨声一片,一些旅客认为票价涨了2倍甚至3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深圳一些汽车场站工作人员说,春运前的车票价格都是在打折扣,春运以来,车票陆续在提价,但这不是在涨价,而是在最高限价内的正常提价。(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今早上街买菜,蔬菜的价格都在打滚似的上翻,不过人家卖菜的倒很诚实,“春节近了,成本价上涨,我们也跟着涨,没法子,要不您少称点儿……”人家没学过政策经济学,倒也说得在情在理:成本和供求决定价格(此为经济伦理),而且理由解释得很清爽(这叫程序正义),外加贴心地提示(时髦的人文关怀)——纵使我多掏钱了,也决不会心生不爽。
但设若卖菜的弄出个什么“基准价”、“最高限价”,外带“上浮”、“加成”等“奥数级”的忽悠说法,估计这菜纵使买了也是大倒胃口的。奈何春运毕竟不是买菜,因为“独此一家”的天然优势、也因为“回家过年”是经济上缺乏需求弹性的“必需品”,人家就可以拿“恢复原价”的“云南白药”来敷衍老百姓涨价后受伤的心--当然,疗效是不需要跟踪服务的,面子上逻辑上过得去就已经是天大的“和谐”了。爱乘不乘。
为“涨价”埋了单的老百姓还被合法地剥夺了言说涨价事实的权利,这实在是很郁闷很诡异的事情。有几个语境需要经得起拷问:一是“人民公路”当年也是人民勒紧腰带“人民建”出来的,凭什么现在就牛气烘烘地弄出一套套抽象的价格计算法来算计人民?尽管眼下的公路运输似乎是跳的市场舞,但行政的影子是无所不在的,理论上说更应、也更可能亲近于民,何以在价格机制上亲近于利呢?二是这个“恢复原价”根本不堪一驳,我们听说过民航的打折机票商场的打折货物,何时听说过公路上的票原来是打过折的?要涨价的时候突然弄出个“原价”的妖怪出来,这般变化真比孙悟空还快。既然现在“不恢复不成活”,难道在一年中春运外的大多光景里,那些挤破脑袋竞标的运输公司和市场主体都发疯似地争相赢得“亏本”的标的?
2007估计要成为中国语文革新年了,老师从此要告诉小朋友: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高了不能就乱说是“涨价”,咱得充分考虑到人家是否有“恢复原价”的可能。至于“涨价”这个词,几乎也可以寿终正寝了,可以用“恢复到原来那个理想中的暴利价”的缩写“恢复原价”来代偿嘛。近日看《镜报》霍尔特先生的一则评论:建议意大利借鉴一下英足“适当提高票价”的方法、不要制定一个谁都能付得起的价钱,“这样也许能控制住流氓球迷的数量”。这个思路要是被我们的公路运输部门看到,估计又会心生窃喜吧——看,“恢复原价”后这个“不是谁都付得起的价钱”也许可以控制公路流氓呢,多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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