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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         ★★★
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
作者:邓海建 文章来源:新浪网 更新时间:2014-06-30 23:57
生活中,看不惯一类人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骂他是“神经病”。这里有个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人,最好是需要被“强制治疗”的,好让自己眼不见为净。比如网瘾,青春年华,不好好学习,虚耗在网络上,确实让人揪心。于是学者专家将之纳入精神疾病的范畴。是病,就得治,哪管你愿意不愿意。6月16日,有媒体曝光,河南19岁少女在戒网瘾学校被加训致死。事实上,2004年到2014年十年间,青少年“戒网瘾”惨案从未止歇。
  只是谁能想到,网络成瘾症,最初只是美国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在社区论坛内编造出来的一个玩笑。即便2004年,荷兰人凯特·巴克在阿姆斯特丹开办了欧洲首家网瘾诊治所,但两年后,荷兰人便宣布他们对网瘾的诊疗失败,原因便是他们发现网瘾不是一种精神疾病。
  然而在国内,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却一度令人大跌眼镜,“日均上网超过6小时即可诊断为网瘾”。及至2009年,彼时的卫生部才否定将网瘾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病,遗憾的是,成见形成,澄清不易。
  放眼望去,这些年,动不动就“被精神病”的事与人,何止爱网络的青少年?比如有人看不惯广场舞,他可能就觉得跳舞的都是“神经病”。在“百度知道”,正儿八经提问的还真不少———“大妈们在高速路跳广场舞有精神病吗”、“有的小青年还跟老太太跳广场舞,是精神病不”……动辄怀疑人家有精神病,这却也不仅仅是国人的思维:前几天,一则国际新闻称,新加坡一些精神病专家正向卫生部门提议,要求把网络成瘾症和手机上瘾症列为精神疾病。不少网友在新闻后调侃称,“自己已经与病魔抗争了好几年”。
  精神病的可怕,显然不仅仅在于疾病本身的病理表现,而在于它可能被强制或变相强制治疗。有两个例子,耐人寻味:一是《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耗时27年才掀开面纱的法律,在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权益层面,被社会寄予厚望;二是2013年10月,郑州部分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完不成任务就要被扣分和督导。最后,卫计委不得不出面表态称,郑州摊派精神病指标不合理。结合戒网瘾学校常年生意兴隆的现实来看,一旦某类人群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似乎终究逃离不了被排斥、被治疗、被隔离的命运。
  数年前,有篇很火的评论《人人都是精神病》,提到过一个观点,“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这跟米歇尔·福柯在《疯癫与文明》对“疯癫”的界定殊途同归——— 我们看不惯的那些人,他们就是癫疯者,就是精神病;当然,贴标签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有了这样的族类归群为前提,我们就可以冠冕堂皇将之“跟踪尾随”、甚至“将它们固定起来,排斥出去”。于是,精神病就不单单是个医学概念,而成为一种权力工具,据此排除异己,借助看似正义的程序,剥夺对方的权益与自由。
社会一旦弥漫了这种气氛,公共理性与法治底线恐怕就要被洞穿。由此也得出一个结论,要让“精神病”真正回归疾病范畴,最根本的还是谦抑的权力要慎重伸手。
(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o/2014-06-20/091930394784.shtml2014年06月20日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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