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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兰信访局上访被强行带至派出所作笔录         ★★★
胡雅兰信访局上访被强行带至派出所作笔录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3-28 22:19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8日消息】湖南长沙芙蓉区维权村民胡雅兰因土地被政府征收至今未获合理补偿而上访,期间遭遇多次截访、拘留及判刑,刑满释放后胡雅兰因持续帮助村民维权,长期遭政府监控维稳。近日,胡雅兰前往信访局上访,遭社区人员和芙蓉区警方联合强制带离,到达派出所后被扣押数小时作笔录,目前已释放回家。

2026年3月27日,胡雅兰前往长沙芙蓉区信访局递交材料,被社区人员及警察(警号:012723)带着两个辅警从信访局带走,到达派出所作完询问笔录后获释。

胡雅兰,女,52岁,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新桥村8组人,丈夫刘建国,育有两子。他们在本村拥有砖木结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458.6平方米。2015年至今因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新桥村整村拆迁,经历了六年的拆迁维权。

2004年10月26日,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办事处新桥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刘建国同学的关系,骗取刘建国信任,在隐瞒刘建国家房屋土地早在92年即被湖南省计划委员会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下,仍然按照集体土地以极低廉的价格和刘建国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和《新桥村村民自建房屋安置协议书》。

按照当时的相关拆迁补偿法律法规,上述两份协议至少在三个方面没有对胡雅兰一家给予合适的补偿和安置。1、房屋补偿偏低,胡雅兰家房屋位于古汉城3号地块,早就被有关部门转为国有土地,应按国有土地的市场价格征收,差价近3000元/平方米;2、没有任何生产安置;3、生活安置房屋按12平方米/人,而按当时政策应是55平方米/人。

据悉,九十年代初,中国大地上的城市化浪潮此起彼伏,招商引资成为各地政府的主要工作,而土地则成为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主要手段。

1992年,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上海芙蓉贸易分公司、长沙市城建开发公司、长沙市建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称中方)与香港兴华促进有限公司(外方)共同向湖南省计划委员会提出了一份合资建设长沙“仿古汉城”的项目建议书,并被湖南省计划委员会以湘计基外资基【1992】479号文件批准,1993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政办函【1993】82号《关于对长沙“古汉城”建设项目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批复》,在没有任何其它正规征地程序的情况下,长沙市政府就以(1993)政土字第403号《国家建设征(拨)用土地审批单》把包括胡雅兰家房屋在内的新桥村578亩土地划拨国有,并由长沙市国土管理局与湖南华城国际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疑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上海芙蓉贸易分公司、长沙城建开发公司、长沙市建湘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香港兴华促进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华城公司)于93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该土地出让给华城公司。新桥村578多亩土地被划归国有并被出让给华城公司的整个过程都瞒着新桥村村的所有村民,新桥村及所有村民并未从中拿到任何土地补偿费用。事实上该集体土地稀里糊涂成为国有土地,可却没有任何人为这种转化付出任何成本,这也为胡雅兰此后维权对土地性质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二十世纪初,长沙市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相继启动,2002年12月31日,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一个《关于华城公司有关问题协调的会议纪要》芙征办纪(2002)31号,就提到:华城公司在新桥村的开发是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桥村的上述土地虽然名义上为国有土地并被出让给华城公司,但近十年来,村民仍然照旧在该土地上生活,实际权利义务并未受到任何影响,因而也就没有人在乎该土地究竟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直到2004年该地块上的房屋拆迁正式启动,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利益,上述矛盾开始凸显,村民们突然发现,自己的土地都不是属于自己的了,虽然土地名义上是国有,可地方政府还不愿意按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给村民相应补偿,围绕着土地究竟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胡雅兰带领村民开始了旷日持久的维权过程。尤其是她在维权屡屡受挫之后,逐渐成长为村民维权的带头人,并开始和各地维权公民结合,向他们学习维权技术和经验,充分利用信息公开这个手段,不断揭露出新桥村在城市化过程中的诸多黑幕。

从2015年至2019年,胡雅兰带领村民启动了几百次的村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附部分村务公开目录),不断追问新桥村财务审计报告的每一笔支出去向和合法性;对新桥村的道路建设等公益项目的支出进行严格的公民监督;对村民补偿款的去向及落实情况追根问底;对村务管理的每一笔支出要求有关部门监督查处;对各类安置小区的安置人数和户数试图一一核实等。

虽然大部分村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均以失败告终,但经过他们不懈努力,了解到该土地被长沙市政府强制划拨并被出让给华城公司的相关文书和整个过程,了解到该土地虽然被划拨国有,并被出让给华城公司,但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却并没有支付到位。

村民们经过信息公开,获得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于2004年4月1日向新桥村下达的《关于下达生活及生产留地总指标的通知》长土资指(2004)004号,该通知明确了两安用地指标为274.596亩,其中生活用地201.349亩,生产发展用地56.663亩,原有企业保留用地16.584亩,但所有村民的生活安置用地不足国家规定标准55平方米/人,没有任何生产安置用地,最后,新桥村及当地政府不得不把一个已经作为商业开发的红橡华园小区占地88.19亩也纳入生产安置用地。

通过信息公开,村民们发现了村务管理中的大量贪腐问题,虽然大多数贪腐问题被官官相护包庇未得到依法追究,但却给他们维权提供了理据和时间,让她们在维权过程中始终站在主动的地位,这也导致了胡雅兰及该村多位活跃维权人士最终被当局盯上,并开始被疯狂打击报复的原因。

2018年10月,刘建国(胡雅兰丈夫)以新桥村不具备房屋拆迁主体资格,其和刘建国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为由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起诉,但被该院驳回诉讼请求,随后上诉、申诉均以失败告终,而法院裁判的理由似是而非,始终无法说清新桥村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而以相关会议纪要芙蓉区政府有指示强认为是芙蓉区政府委托新桥村签协议的委托关系,对该土地的国有性质无法否认也不愿意否认,但另一方面由认为该土地虽然已经成为国有,但一直没有启动拆迁工作,强词夺理裁判刘建国房屋的拆迁仍然要按照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由于了解到土地拆迁纠纷中的种种侵占、掠夺、贪腐行为,村民开始集体控告和信访,他们向街道、区、市、省等机关部门不断反映他们遇到的问题,并开始联合各地访民集体行动,给地方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

2015年开始,全国各地政法部门对访民进行了一系列的镇压,多位知名的访民均在这波行动被行政拘留、逮捕、判刑。

2015年8月25日,胡雅兰和长沙当地多位拆迁维权人士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游玩时被天安门地区分局驱赶并被带到马家楼,随后被芙蓉区公安分局带回长沙行政拘留,其中部分维权人士被判刑,对胡雅兰下达了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因为正怀孕未与执行),但时隔五年之后,由于胡雅兰仍然带领村民不屈不饶地进行法律维权,芙蓉区公安分局在违反一事不两罚的法律规定下对胡雅兰2015年在北京天安门上访的事对她启动刑事侦查和拘留逮捕,并经过芙蓉区法院以(2020)湘0102刑初359号刑事判决于2020年12月14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此后二审上诉被驳回。胡雅兰于2021年8月再次提交了申诉状,她没有放弃维权,仍然在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一直在帮助其他村民维权。

胡雅兰电话:13574104766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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