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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距离”成热梗凸显公众对法治环境失望         ★★★
“安全距离”成热梗凸显公众对法治环境失望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05-22 20:40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尤其是认定被告“未保持安全距离”为过错,并将之作为次责的依据,引发围观民众“都不敢走路了”的集体焦虑。

在青岛电视台一档普法节目中,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了本案:女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造成骨折,导致十级伤残。女子索赔18万元,最终经法院调解,男子赔偿了7万元。明明是正常走路被人转身撞了,为什么还得赔钱?审理该案的法院认定,是因为行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

该“普法”视频被扒出来后立即引发舆论翻车,“行人安全距离”迅速成为舆论热词,尤其是在微博平台上,相关话题“#青岛行人相撞案相关法院道歉#”、“#法院回应两行人相撞案#”、“#行人相撞未保持安全距离表述不当#”多次登上热搜榜单,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这些话题的热度持续攀升,反映出公众对中国司法问题的高度关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韩法官因为一句“未保持安全距离”火遍全网。之后的几天,韩庭长持续的遭到网民调侃,甚至有人戏称其为“韩七万”!

网友纷纷调侃“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甚至有人将此案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认为此类判决可能影响公众的行为方式和社会风气。不少网民联想起多年前轰动一时的“彭宇案”,认为“彭宇案”让人“扶不起”,“行人安全距离”则让人“走不起”。有网民担心,该案有可能为不法分子碰瓷讹钱开辟了新赛道。碰瓷者只需走在路上,转身冲向后边行人,之后倒地以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索赔,让被撞者将百口莫辩乖乖掏钱。

不少法律界人士纷纷怒批李沧区法院“走路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荒唐至极”。“行人安全距离”的提法居然被当成普法典型宣传,法官一脸骄傲地科普“行人安全距离”,结果被网友怼到哑口无言:“法律哪条写了走路要保持距离?网民吐槽,如果这样的话今后就没法“好好走路”了,基本上风景区、地铁、公交、步行街这些就不用去了。不少人开玩笑说,今后去青岛旅游,带着爷爷奶奶去“创业”,回程时可以顺便提一辆豪车。也有人提问,青岛的“安全距离”究竟是几米,官方是否能给出明确的答复。更有网友表示,自己连7万元都没有,根本不敢去青岛逛街。这些言辞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幽默,更多的是对现实的不满与无奈。

有人直接灵魂发问:“要是超市里人挤人,不小心蹭到了,是不是也得按‘未保持安全距离’罚款?国庆景区人潮汹涌,是不是得集体戴GPS算间距?”还有网友开启“脑洞模式”,直接把荒诞感拉满:“照这个逻辑,我在路边吃个煎饼果子,突然有人冲过来撞到我,我是不是还得赔人家医药费?毕竟我没和马路保持‘安全距离’!”“以后谈恋爱也得注意,牵手前先量好间距,不然分手时万一摔了,还得赔精神损失费!”

舆论翻车后,青岛中院也迅速关闭了评论区。该“普法”视频也被从网络上删除。青岛李沧区法院在5月10日被迫出来回应说,之前“普法”视频中关于被告“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的说法是“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李沧区法院还发布了一个“辟谣”视频,以示“普法”视频中其它“与事实不符”的地方还有:王某不是男子,而是一名“29岁女性”;事发时,刘某不是“突然转身往回走”,而是“缓慢转身站住”,而王某则是“左右东张西望快步前行”,并导致将刘某撞倒。

没想到,“辟谣”视频发布后引起了更大的舆论翻车和更激烈的嘲讽批评,引发更大的质疑。许多人怀疑,普法案例中公布的示意图和后来“辟谣”时放的视频,到底哪个才反映真实的案发现场,是不是官方事后为了给自己辩护,用与本案无关的视频来欺骗民众。“法官普法的表达能力这么差吗?”“男女也分不清了,谁撞谁也分不清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主次责任又不对了吧,明明是后面的撞到前面的,后面的次责?”“估计看舆论风向不对了,就拿其它视频来堵大家的嘴。”“青岛法院是从上到下烂到根了,没有真正做事的人了吗,能把这种糊涂案子办成典型还傻到拿出来宣传?”

有网友在网上晒出网络搜索结果显示,“普法”视频中的案例发生在2024年10月,当事人是“62岁的刘阿姨”和一位小伙子;“辟谣”视频中的案例发生在2023年5月19日,两位当事人都是女性,一位59岁,另一位29岁。

搜狐号“软件猿聊软件”发表文章《老太转身撞人案:法官被扒,法院连夜删文》,文章说,青岛案件的影响远不止网友的抱怨,它可能对社会造成更深远的负面效应。彭宇案让许多人不敢轻易扶老人,而青岛这案子,可能连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撞到人。尤其是在节假日,景区人流拥挤,根本无法保持什么“安全距离”,万一有人摔倒,周围的人都可能被要求赔偿。这种“谁受伤谁有理”的逻辑,令人担忧社会的公平与安全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

“软件猿聊软件”的文章说,这种判决成为常态,可能会催生出更多新型的碰瓷行为。因为“谁受伤谁有理”的思维模式,或许会促使某些人故意制造碰撞事故,再要求赔偿。那么,普通人该如何防范这种风险?青岛案件带来的最大问题,不仅仅是7万元的赔偿,而是那种模糊不清的责任划分。法律的目的本应是保护好人、惩戒坏人,但这种不明确的责任判定,反而让大家产生了更多的迷茫。如今,走路都要提防,做个好人已经变得越来越难。青岛这案子和彭宇案,隔了近20年,却像是两记重击,让人不得不感叹从“做好事要赔偿”到“走路也得赔偿”这一变化的沉重和令人叹息。网友的调侃虽然带着些许幽默,但更多的是对当前法律环境的深深失望。

网易号“吐槽青年”发表文章《青岛的糊涂判决让人不会走路了!》,文章说,青岛大妈转身撞人案创造了一个新词,叫“行人安全距离”。“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曾引发扶人恐慌,“不是你走得太近,别人转身怎会撞倒”,估计要吓得人不会走路了。哪条法律规定了“行人安全距离”?谁会预判到前面的人会突然折返?追尾,是后面的错,倒车,也是后面的错!怎么?逼着人以后见到老人就绕道走了?糊涂官判糊涂案,所谓的“案件圆满化解”,这“稀泥”和的!法律判决永远不要与常人常情常理为敌。

“吐槽青年”的文章说,法律不强人所难,法官不能随便“造法”,这种案例场景下随意造出“行人要遵守安全距离”的要求,采取“增加行人正常行走义务”的扩张解释,用“安全距离”这种不确定、模糊的概念颠覆常理,破坏了常人行走的合理预期,让人无所适从。而青岛这个和稀泥的判决,则让人充满迷茫和困惑,我该怎么走路?我走路时眼睛该看哪里?我该与前面有行人保持何种距离?社会变坏,是从讲规则的人失去自信开始的,一个和稀泥、坏规则的判决,污染了正义之源,模糊着常人正义感,制造着这种大恶。

作者张3丰在微信公众号“张3丰的世界”发表文章《“行人安全距离”造就一种精神黄泛区》,文章说,青岛法院应该向公众解释一下,被“撞”老太索赔的7万块,有多少是医药费。这是“老人摔倒扶不扶”话题的延续。很明显,人们是被法院所说的“行人安全距离”给吓着了。类似事件最终都会陷入对老年人的指责,这是最可悲的,可能也是权力最希望看到的。在每一次滑坡之后,人们往往都会求助于公权力。

张3丰的文章说,这次青岛法官“保持行人安全距离”的言论,引起很大反弹,并不是因为它是错的。相反,它其实精确表达了某种普遍存在的社会情绪:人们不敢再彼此走进一步,不敢伸出双手。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在历史地理学上被称为“黄泛区”。这里贫穷落后,多灾多难,人们想了很多办法,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提防别人,是我小时候就接受的观念。可能存在一种精神层面的黄泛区:缺乏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信任,总是处于心灵的逃荒之中。现在的社会舆论鼓励对他人的遭遇冷漠,甚至挖苦——仿佛如此就可以让自己避免厄运,其实就是在造就这种精神黄泛区。

作者殷涛在微信公众号“行者殷涛”发表文章《“安全距离”一出,自保都难》,文章说,法院的裁决,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安全距离规则,提出行人需保持“2-3米安全距离”。此脑回路之清奇,令人匪夷所思。机动车是啥?拥有强大动力、高速行驶且惯性巨大的“钢铁猛兽”,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机动车安全距离,是在与死神之间划出安全防线。而行人呢?行走速度远低于机动车,而灵活性却远甚之。将机动车与人相提并论,贸然移植规则,实属荒谬。倘若按照这种逻辑推广,行人的日常出行将陷入困境。每迈出一步,都仿佛踏入了布满未知危险的“雷区”。以后人们出门,难道都要像强迫症患者一样,时刻默念安全距离?背负如此枷锁,连自由行走的权利也要失去了?

殷涛的文章说,回顾当年的“彭宇案”,其对社会道德认知的破坏至今未修复。经此一判,人们在面对“扶不扶”这样原本简单纯粹的道德抉择时,充满了恐惧与迟疑。一些居心不良者,是否会利用这一规则,故意制造碰撞事故,讹诈他人钱财?想象一下,你正悠然散步,享受着片刻宁静或陷入沉思中。突然,毫无预兆地,有人发了疯似的朝你冲撞过来。紧接着,对方倒地做出痛苦不堪的模样,要求你赔偿。此时的你,百口莫辩,有可能真要为这场莫名其妙的碰撞买单。以后走路是不是得随身携带一个高精度测距仪,时刻精准丈量与他人的距离?过度规避正常社交距离,人们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公共空间将变得冷漠、疏离,社会秩序也将受到严重影响。一个不合理的判决,可能成为压垮社会道德底线的“最后一根稻草”。这绝非危言耸听。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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